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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厂房,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即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
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定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资金占用费……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也需要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正如上所述,个人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并取得利息收入,属于“贷款服务”的经营活动,企业自应以发票入账。一般情况下,是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上述“特殊情况”恰又包括“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而企业又是个人的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则此发票可否转移至付款方(即企业)开具,则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三、根据《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印发〈稅务机关代开增值稅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稅发[2004]153号)第二条、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稅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稅纳稅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所称增值稅纳稅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稅入(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稅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稅专用发票的纳稅人。
《国家稅务总局关于营业稅改征增值稅委托地稅局代征稅款和代开增值稅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增值稅小规模纳稅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稅人缴纳增值稅后可以向地稅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基于上述规定,除“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外,其他个人不得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预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应在确认收入是开具发票,否则在收到预收款时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发生了。如果客户要求充值即要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了,这时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就不一致了。只要按税收规定足额纳税,就没有问题。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