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发票税务问题
问题 1
开了发票以后可以暂时不确认收入吗?
发票先开出去催对方付款,但是货物对方还没有拉走,那收入是在开发票当月确认还是拉走货的当月确认?
铂略答
如上所述,“货物对方还没有拉走”,固然无需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其实也不应当开具发票。
一般而言,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问题 2
收到的普通发票没有附明细清单。
收到一张电子发票,发票内容是日用杂品*日用品,但没有附清单,请问这种发票合规吗?
铂略答
目前数电票没有行次限制,所以不再需要清单开票,应该在发票中详细列示日用品的明细信息。您说的这个开票不规范,建议重新开具。
问题 3
请问发票遗失的财务报销该如何处理合适呢?
铂略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五条规定,自2020年1月8日起,按以下规定处理: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问题 4
老师好,公司购进的礼品用于赠送客户。如果购进礼品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铂略答
可以;但是,赠送客户需要视同销售。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问题 5
收到对方开具的医疗器械免税发票,我方再出售时开具的发票也是免税么?对方开具内容是医疗器械腰椎矫形器,并表示这个东西是免税的。
铂略答
您这个是因为销售的产品属于特殊商品,适用免税政策的,您销售也是免税的。
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包括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器、脊椎侧弯矫形器),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
问题 6
工程款发票开具的备注问题,只备注了“工程名称”,但其“工程名称”包含了“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可以吗?
铂略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四、(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如上所述,虽然只备注了“工程名称”,但其“工程名称”包含了“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实质上是符合文件规定的。(当然,如果担心过于苛刻要求,票面未单独体现“服务发生地”,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问题 7
网上订购酒店的发票问题。
员工出差在APP上订的酒店并支付了费用,到酒店后无法取得酒店开具的发票。酒店说费用没有支付给酒店就不能直接给开票。而APP上只能开具旅游服务费或是经纪代理费的发票,这样的发票可以受理吗?
铂略答
可以的,根据业务实质确实是第三方提供的经纪代理服务,所以取得第三方平台发票可以列支并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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