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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支出的划分您参考以下原则:
1、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
2、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的可以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也应当费用化。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处理。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八条、第九条。
文件依据: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需要备查资料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这个文件对于各种损失扣除的资料都有详细列示。
如果客户破产,我司作为销售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备查——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按以下材料确认:
1、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以及会计凭证;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文件依据: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需要备查资料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这个文件对于各种损失扣除的资料都有详细列示。
如果客户破产,我司作为销售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备查——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按以下材料确认:
1、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以及会计凭证;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我是这样理解的,首先您需要确认进项发票都是真实业务产生的,销售收入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都进行了纳税申报,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不管是哪种方式都是可以的。
您核实未开票收入,如果还没达到纳税义务发生,自然不需要按无票收入申报纳税,您的进项如果属实,在什么实际认证抵扣也是您的选择,可以本期不选择抵扣。
但目前我理解是税务部门已经认为您有疑点,最好的方式就是尽快处理,别因为留抵退税导致对您企业更多的关注。我认为如果有未开票收入确实也应该纳税,您要确认纳税,否则这个延迟纳税也是违反税法规定的。
发票开具的具体原则,乃是“据实”。
比如,您销售100件,每件200元。无论您让人家总款项5%(1000元),还是按照5件价格给予折旧金额的计算,您发出的数量,都是100件。也就是说,折让发票所冲减的,只能是金额,而不能是数量。
您好,由于您的问题较为综合性,已安排专属客服与您取得联系,以进一步核实问题背景。
没有介质的属于非贸,但要明确非贸按哪个类别交,如果贵司没有软件的所有权,则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如果贵司对软件有所有权,则属于技术服务费,交增值税6%,企业所得税10%,如果税收协定有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更低。另外,还需关注合同是否会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合同,如果属于,应该缴纳印花税。
企业承担的税款进入费用或者如果企业对软件资本化了做承担的税款也应做资本化处理。
另外,建议咨询下当地主管税务局的意见。
装修费用不构成使用权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六条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一)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简单来讲,就是租金现值);
(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四)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这是装修后的恢复支出——如果有且必要,不是装修支出。)
利润超过300万,还需要看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超过300万,如果也超过300万,需要按25%计算企业所得税。
明确规定最迟申报在次年5月31日,最早申报日期理解上次年一月就可以,但一般在申报系统都是到3月才会产生申报表,而且一般年初有可能对上年进行一些调整,所以习惯上大家不会太早做汇缴申报。
需要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二)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依法应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可按如下方式简并所得税申报,且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1.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其总机构办理歇业后,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仅分支机构办理歇业的,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不调整预缴申报期限。
2.未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
3.按月申报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
(三)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二、非正常户歇业期间的纳税申报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市场主体,在解除非正常状态之前,歇业期间不适用上述简化纳税申报方式。
一、打印机坏了,自然要再买——要不也没法再用啊。
这没有特殊流程,“花钱买物”即可。
二、停业(本人从事这行20几年了,没在正式资料见过“歇业”这个术语)期间,一般要求交回发票、相关证件,至于资料方面,通用设备(比如打印机)没有要求,专用设备(比如税控盘之类)最多也就是封存。
具体程序或者要求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