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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没有直接规定。但即使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有丢失也可凭复印件代替(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况且普通发票;而上述“照片”本质上也与复制件差不多吧。因此个人觉得是可以的。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体检费属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
相关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3号)
国家规定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
(一)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防暑降温费、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
(二)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或者发放的困难职工补助等对出现特定生活困难职工的救助性福利。
(三)工作服装(非劳动保护性质工服)、体检、职工疗养、自办食堂或无食堂统一供餐等集体福利。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
应当计入“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或者“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
比如:原本计算需要缴纳增值税10万元,抵免4.5万元,实际缴纳5.5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或者: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万
贷:银行存款 5.5万
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4.5万
既然乃是“代付”,其实并非自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可以通过“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一般情况(若非另有特殊规定),应当按照13%税率计提增值税。
您可能在想怎么适用“2%”那个政策是吧?适用条件乃是“由于法定不得抵扣原因而未抵扣”。一定注意,不是“未抵扣”,必须是“法定原因未抵扣”才可以。比如说,买的时候没取得专用发票,那就不行,不适用这个政策;再比如,买的时候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是“法定不得抵扣”,这就可以。
既然“为了宣传公司产品组织”,这个按照业务实质来区分,还是应当作为广告宣传费比较合适。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我先举个例子吧。您去商场买一件衣服,价款3000元。
一、衣服款3000元。这是常见模式。
二、衣服款1000元,您去承担销售员工资500元、商场租金500元、老板利润500元、水电费500元。这就是您说的道理。
其实,这样一举例子,您可能就明白了。其实就是3000元买了一件衣服,哪有那么复杂。
那么,这儿道理应当一样,所谓这个费、那个费,其实就是您请他们审计,来发生的审计费。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发票丢失,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纸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一般来讲,发票丢失不应红冲(红冲事项: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而以其他联次复印件替代。况且,红冲需要交红原发票(已经丢失自然无法交回)或者取得有效证明(一般须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走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简单来讲,花了这个钱,如果今年能用,明年、后年还能用,那就是资本化支出;如果花钱一下子用完了,那就是费用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比赛奖金并非上述“应税销售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也不用开具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根据你对企业的描述,这样的企业注销没有什么特殊的条件限制,也不会影响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不会要求该企业补缴以前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对应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