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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您说的收取回扣的人属于对方经办员,根据目前手续费佣金的规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这里特别强调支付对象不包含双方雇员。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
一、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有滞纳金产生,说明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行为,扣5分。
二、存在上述行为即扣5分。
三、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四、出现这个情况可以修复。30日内纠正可加回4分(1000元以下加回5分)。
有两点先和您说一下:
一、如何开具发票,取决于税法规定,不在于协议约定。(如果这样都行,销售货物13%税率,都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服务6%好了。)
二、合同协议与法律(自然也包括税法)不符,此条款自然无效。
那么,您的理解是正确的,这属于“工程款价外费用”,应当一并按照工程款开具发票。(您沟通时也可以告诉对方,工程款可以抵扣增值税,利息就不能了。)
为了让您相信我,先大致自我介绍一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行内20年。
别听一些人“忽悠”。什么税负低至几个点之类,那都是冒着“进去”的风险的。试想,您是安安全全地拿着8000万去花,还是拿10000万、冒险呢?
自然人股东,分红交20%个税,除了上市公司有阶梯税负,非上市公司没有特殊规定。(您大概就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吧)如果赚得少了,股东通过给自己发工资、奖金,但是全年超30万,就适用25%税率了。
收入、成本对应结转。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等
个人理解,既然“目前就是地面硬化和暖气增加”,则这些也要并入固定资产。
至于“未决算,也未开票”,则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一、(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您好,感谢指出。
题目有误,应为“属于”而非“不属于”
我们会尽快修改。
再次感谢!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在辽宁省官方文件中均有说明哈
辽科发〔2020〕45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kjt.ln.gov.cn/kjt/kjzc/dfkjzc/53AFD5A384664743AFE102C032A92E48/
您好,“转口贸易”也称为“离岸转手买卖”,是货物在境外流转,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资金收付的商业行为。由于转口贸易不涉及货物在境内的流通,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收入与成本核算后利润缴纳所得税。
可以参考铂略如下笔记,第10页,有个案例供参考。
一、三年后可以重新选择、备案。
二、两种方式之选择,适用于“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若无“个人合伙人”,压根没有这个选择问题。况且,企业所得税除非“小型微利企业”,也没20%税率呀。(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税前扣除。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上述情形属于一种“赔偿”,并非增值税征收项目,您公司原本就不需要发票,而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附以相关协议、赔偿计算依据、转账单据及上述“客人个人抬头医疗费发票”(这作为附件)即可。
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第十条
这个情况,就不算是租赁了,而是提供了“洗车服务”。您可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洗车服务”开具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