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综上所述,上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可以冲减“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相应摊销金额自然随之减少);也可以确认为递延收益,随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分期结转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030105.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扣分标准:3分。
这个地方,应当结合《印花税法》第五条“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这个规定一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列明增值税”,则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如果未列明增值税,则以全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首先,会计科目设置上,应当设置“研发支出”科目,并区分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核算。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直接结转管理费用科目。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结转无形资产。对于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计入管理费用(与生产产品没有直接关联),或者计入制造费用(与生产产品必然关联,类似于生产机器折旧)并依次转入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
无论哪种情形,断不会有“研发费用-技术服务费直接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形。
这属于“混合销售”,但属于另有特殊规定的“混合销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也就是说,既然是“建筑公司”,显然上述摄像头乃是“外购”:
一、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
(一)货物部分,13%
(二)安装部分
1、可以3%
2、也可以9%
二、上述“兼营”核算,乃是“如果”,即“假定前提”,并非“法定必须”,即:可以未“兼营”核算
此时就适用一般“混合销售”条款了,即视主营而定:作为“建筑公司”,主营业务显然乃是“建筑”(除非“名不符实”),则一并按照9%税率开票即可。
因此,您的理解是错误的。对方可以自行进行核算选择,并据实开具“全9%”、“13%+3%”、“13%+9%”三种情形发票,但不会是“全13%”发票。(当然,如果您是强势一方——这是民事范畴,并非法律范畴,可以要求对方“兼营”核算,并对安装部分选择一般计税,这样可以要求“13%+9%”情形发票。但这是属于民事约定范畴,关键在于“供求”。)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七条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八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往系统里面充值x元,取得专用发票税额y”且有“往系统里面充值x元,取得专用发票税额y”描述,则知乃是“预付款”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上述“预付、充值”,最多也就是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税收上不会规定必须向对方收费,但税法有规定应该按公允价值提供服务,并保持独立交易原则,如果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缴纳税金。
比如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合规票据肯定不能税前扣除,因此增加企业税负。
会计核算基于真实性原则,该怎样核算就怎样核算,所得税申报纳税调整就可以。
是定期存款取得利息?属于存款利息,不缴纳增值税。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首先,劳务费只是一个项目,一个类别,不是一个科目。即使作为劳务费支出,也是区分受益对象。
比如食堂人员工资
一、支付劳务费(食堂人员)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注:此处“职工”,是指全职职工;意思是说,聘用劳务人员做饭,是给在职人员的福利)
贷:银行存款
二、结转上述劳务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这就根据员工岗位来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