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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获得奖金需要并入工资薪酬,按工资薪酬计算个税,属于因任职受雇关系取得的其他所得。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 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团队奖励如果分配给每个员工个人,也要计算缴纳个税。
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即在合同签订时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了,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贴花后也不得因合同作废而退还缴纳的印花税的。
《印花税法》所附的税率表中,对于“买卖合同”中明确“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也就是说,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但您所说的是与个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新增加的存储硬盘是单独使用还是要和原来的服务器一起才可以使用呢?如果可以单独使用,可以作为一项单独固定资产核算,如果必须和原来服务器一起才可以使用,需要增加原固定资产原值,不需要原资产进行清理,直接增加原资产价值即可,按原资产净值加上新增加价值在剩余使用年限折旧就可以。
如果母公司是境内公司,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境内公司的纳税时点应是前者。
受控外国公司主要是影响境内公司能否作为受益所有人享受股息受益,以及如果有税收协定,能否按照协定享受优惠。由于贵司的股权架构安排信息有限,建议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判定影响,同时也可以咨询下主管税务局的意见。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一起的,预收房屋租金的在收到房屋租金时即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缴纳增值税,并不是预缴增值税。如果不是预收租金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收取租金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先开发票的,开具发票时达到纳税义务发生。
如果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在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知您说的是哪一种情况?可以根据上述政策来适用。
您好,已为您电话解答。
这个发票肯定不对。因为“建筑服务”和“物业服务”,原本就不是一家子。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个人认为,这个情况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征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买卖合同”(其他各项直接不用考虑),税法并未给出定义。而在《民法典》中,电信服务属于“未列名合同”,并不归于“买卖合同”。
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个人工作实践中,未见过此类合同缴纳印花税的。)
如果合同尚未执行,则发票应当退回作废,或者配合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如果合同已经开始执行,则发票不需要退回,只需要配合销售方就尚未执行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防火隔离带。按照您的描述,我感觉“铁路旁边临时占用的耕地”应当不是税法所述情形,则无法享受减征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个人车辆顶账给你公司,应该在顶账时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个人代开发票入账(到税局代开,不是二手车市场开具的发票,二手车市场发票用于过户使用),个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免增值税的。
你公司再转让,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按13%计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