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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及《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因此,可以开具“经纪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发票。
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受下面两方面的制约:
1、本金制约: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2、利率制约:贷款利率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注: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受上述本金制约(仅受利率制约)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
是哪个部门给与的呢?一般情况下应该属于政府补助性质。
一、企业先取得政府补助,补贴后续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等,有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总额法下应当将取得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成本费用并结转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方式二:净额法下应当将取得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成本费用后,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
温馨提示: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政府补助按总额法入账,没有净额法的规定。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
二、对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偿、或者对企业过去行为的奖励,收到补助款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
农业所得免征所得税,这个是在纳税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得,法定减免就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不用计提。
这个不会的,有两次发放记录也有转回的记录,很清晰的能表明是发放错误导致的,不会产生什么不利后果的,如果有询问,真实解答就好,把两次发放和退回的资金流水留存备查好。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对于不相似的,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但是对于同一种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我理解手机的使用期限应该超过一年,应该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可以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没有只有高新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才可以扣除的限制。
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温馨提示:
①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
②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政策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参考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四条。
是的,这个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8)28号公告的分割单的用途之一,子公司可以凭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入账。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您是站在商家角度提问?运费险应该属于商家的一项销售相关的支出,我理解应该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支付宝平台从收入中扣减,对于商家一方面确认收入,一方面确认费用。
向员工和其他自然人借款不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可以税前扣除,向股东借款还要收到关键债资比限制,在债资比内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超过债资比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上述所有借款主体,都需要缴纳股息利息红利20%个税。
这个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差不多,也是月(季)末计提、次月申报期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