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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但是,“折价”转让,需要符合市场公允原则。
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具体留存备查资料,需要区分三种情况。
一、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
(一)作为损失处理的会计核算资料;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二、逾期三年以上
(一)作为损失处理的会计核算资料;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三、其他情形
应视具体原因,留存备查如下相关资料: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显然,如上第(一)项乃是共需,其余六项则视具体情形分别适用即可。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相关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以上皆不需要。
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征收。只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列示之合同或者凭证征收印花税。
上述“合同协议”,并不在税法列举征税范围之内,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另,“(1989)国税地字第34号”文件也明确,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按照您的描述,这属于委托外部(大学)研发。
按照“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您所述,“大学给开了研发课题费”,显然并非上述各项,应为委托大学进行研发。
关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通常并不区分用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至于房产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大致而言,就是不区分用途,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您可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此属于直接减免,不算政府补助。我给您写一下会计分录吧:比如税法一个季度应交10万,并且一季度已经交了;减免后只需要交5万。
(一)2023年3月31日(优惠文件前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万
(二)2023年4月1日(计提数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三)2023年4月23日(优惠文件后冲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5万
贷:税金及附加 5万
(四)2023年6月30日(按照优惠后税额计提第二季度)
借:税金及附加 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5万
因为,之前“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5万”有个借方余额5万,现在正好冲销,不用缴纳了。
一、是否可以领取补助或者奖励,取决于工会及政府相关要求,会计或者税法层面并无限制。
二、此种补助或者奖励,不应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范围,乃是“经营活动”,也即“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如果领取上述补助或者奖励,并非因为上述增值税应税行为,则不应开具发票。
一、从来没有“用金额分类”一说。
二、无论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皆应按照具体某一件来分别确定。当然,如果分类的话,可以参考《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三、关于折旧或者摊销年限,其基本原则,就是会计处理时,要评估其使用年限(寿命),然后来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没有明白您的意思。集团或者下属企业,发生了什么业务?
这儿其实两个环节: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我估计您说的就是这个人吧,“法人”就是公司本身)向银行借钱并向银行支付利息,这是法定代表人个人与银行之间的事情,与公司无关。
二、公司向法定代表人借钱并向法定代表人支付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定代表人
若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开具发票,公司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您好,此问题请参考类似问题
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5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