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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相关规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包括:
一、人员人工费用
二、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上述所列各项,并不包含您所描述的“服务平台上的服务进行设计,开的是服务费”。
1、需要确认。
2、合并逐期确认递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也就是说,此租赁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时,就其全额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
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法定计税方法,是一般计税方法;除非另有规定。如您所述,“一般纳税人2021年购进固定资产收到的是增值税普票”,不是可以简易计税的特殊情况,因而只能一般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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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一、上述情形,若分别核算,则分别计税;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计税。
二、发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否则属于虚开发票。增值税方面,仍执行上述第一条的原则。
这儿有个理念问题:原本认为纸质是原件;而现在呢,电子信息才是原件。
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也就是说,如果您公司符合上述第三条各项条件,即可“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因为这本身就是原件,当然不再需要复制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若不符合上述条件、而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扫描件、照片之类”(这就不是原件了)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这才是原件)。
可以抵扣;但开具必须合法才可以:
一、有些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则只能就可以开具部分税额抵扣。比如:劳务派遣,一共付了100000元,其中80000元是工资、社保,这部分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20000元是派遣公司自己的收入,这个部分开具专用发票可以按照规定抵扣。
二、但有的差额征税,允许全额开具专用发票,比如建筑分包,这就没有问题了。符合规定依法抵扣即可。
如您所述,没有风险。
其实,我为您排解一下疑惑吧:虽然这个车本身,您的销项税额少了。然而,车的消耗,其实构成了您的产品成本(按照生产企业来讲,其他行业道理相同),进而形成收入,作了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如果车牌可以脱离特定的车辆单独转让,或者后续更换车辆后该牌照还可以继续使用,满足可辨认性标准,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
所得税上按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请核对一下,哪一方是境内,哪一方是境外?
我理解,如果由个人承担,在企业账户扣款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个人承担交回时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就可以。由于不由企业承担,所以不属于企业损益,不需要通过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