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既然“独立核算”,则用“并入”一词似乎并不妥当。总、分公司各自账务处理即可。
分公司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总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可以的,视同销售就是总公司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分公司就可以抵扣,增值税是链条抵扣的,上游纳税,下游就可以抵扣。
哈哈,国家50%都让了,还不能多让您一分钱吗?您不必纠结此事,关于四舍五入倾向于哪边,您按照申报表填写即可,生成哪个数就交哪个数。
按照您的描述,如果从事“土石方剥离”这项业务,应当属于“建筑服务”。
您可以参考一下“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购买测量仪器,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购入柴油,若用于生产,可以作为原材料科目核算。
按扣除前金额做收入,平台扣除金额,需要给你公司开具发票作为费用列支。
1、企业开国内信用证,应使用什么科目?
答:信用证属于表外业务,一般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开立信用证时不做账务处理,而在实际收货时按采购进行会计处理。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开国内信用证给自己的子公司,贸易背景是经营性应付账款,属于经营性支出还是筹资性支出?
答:信用证属于表外业务,一般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开立信用证时不做账务处理,双方不产生现金少量。
3、企业给自己的子公司开设国内信用证,双方现金流量应如何处理?
答:信用证属于表外业务,一般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开立信用证时不做账务处理,双方不产生现金少量。
其他收益,需要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不能,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
按照您的描述,这种属于非正常损失,将其账面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即可。同时,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规定申报税前扣除。
既然“该产品最近时期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0元”,那您按照20元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即可。同时,税务处理层面,您的成本也得是20元;那个80元可是要纳税调整的。、
参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在新收入准则中,对于“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还是有一个新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十六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五、(一):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现金折扣”答复: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2月1日销售一批货物(A商品)给乙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300万元,增值税额39万元,价税合计339万元。
双方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30日内付款;若于10日内付款,可给予(不含税)价格2%现金折扣;若于20日内(10日之后)付款,可给予(不含税)价格1%现金折扣。甲公司基于经验等相关因素,有根据判定乙公司会最大享受现金折扣(即于10日内付款)。
乙公司实际于2022年12月9日向甲公司支付款项333万元。
一、销售方(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一)2022年12月1日,确认销售实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339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4万
合同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可变对价 6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
(二)2022年12月9日,确认货款收回及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333万
合同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可变对价 6万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339万
二、购买方(乙公司)账务处理
当然,事实上,新收入准则主要是影响了销售方的账务处理;而其对于购买方的会计分录,则并无影响。
(一)2022年12月1日,确认采购实现
借:库存商品——A商品 3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339万
(二)2022年12月9日,支付货款并享受现金折扣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339万
贷:银行存款 333万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