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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需要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当年有的产品亏损有的盈利,可以盈利互抵,互抵后还是盈利的纳税,亏损不纳税,但也不能延续到次年。如果非保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产生的溢价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需要缴纳所得税,亏损和盈利在不同年度分别计入不同年度的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中就可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生活服务
土地面积乘以单位面积税额。
您好,文件如下
(1998年9月25日 国税发〔1998〕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法宝联想:司法案例 4 篇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28号公告,只有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按次销售金额不超过500元才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您取得的白条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就可以。而且收据中必须有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项目和金额。
第一个大问题
若B公司将放弃(放弃股权就是损失)原持有的36%股权, B公司的账务如何处理?
借:投资收益762768.80
营业外支出123723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0000.00
注销目标这家公司按照10%,51%分配其他股东账务核算如何处理?
股东1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类科目1752744.20
投资收益 1247255.80
贷:长期股权投资3000000.00
股东3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类科目343675.33
投资收益 212324.67
贷:长期股权投资556000.00
B公司放弃股权不做分配,A公司收到分配如何做处理?
答:B公司放弃股权不做分配,那么相关权益应当由股东1和股东3享有。具体享有比例由三方协商确定。此种行为属于B向另外两个股东的赠与。所以A公司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类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目标公司权益核销 如何处理?
借: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负债类科目
贷:资产类科目
最后报表数据核销如何处理 ?
这个问题请明确到底是什么报表,要做什么样的核销。
A公司承接注销的业务如何账务处理?
答:这个理论上不需要特殊的会计处理。只需要在向A公司分配剩余财产时,把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例如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厂房等)尽量分配给A公司,同时A公司尽量接收注销公司的人员。同时向股东3分配剩余财产时,尽量分配与生产经营关系较小的资产,例如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
第二个大问题
若B公司与A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此种行为属于B向A的捐赠,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收益762768.80
营业外支出123723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0000.00
若B公司与A公司有关联关系,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收益762768.80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123723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0000.00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
第三个大问题
上述业务不涉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第四条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对符合条件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在确定适用政策当期补提并抵减。
所以您可以在现在某个申报期,对于之前没有加计抵减部分与本期进项进行合并计算加计抵减金额。
转让后大额往来依然属于公司,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形成公司损失,因此转让前最好由原股东追回,或与对方协商未来如果不能收回损失由对方承担。
未实缴注册资本在转让后由新股东按章程出资期限缴足,如未按期限缴足,老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可以的
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您可以搜索、查阅如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一第十三条
另外,明年开始实施增值税法,相关规定是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