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购买方确定销售方支付的补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收款收据。
您好,墓地租赁期限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墓地所使用土地的使用权期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包括70年,50年和40年。
二是租赁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您好,当F4实现了绝对引用,继续按快捷键F4就可以实现引用方式的快速切换成混合引用
劳务派遣有税法定义,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义务也是明确规定。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定义,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但是“劳务外包”可能是您的通俗术语,麻烦您解释一下上述“劳务外包”的具体情况吧,尤其是所谓“外包”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哪一方?
涉及增值税(若为住房,则持有超过一定年限免征)、附加税费(按照增值税一定比例附征)、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若为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超过五年,则可免征)。
软件销售合同,属于购销合同(不需要注册登记)或者产权转移书据(需要注册登记)范畴,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软件服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规定不十分明确(印花税暂行条例发布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还没有软件概念),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所谓“实施合同”,需要您进一步描述一下详情,或者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各地税务机关确实掌握一个各地、各行业的税负的平均值,但这个值各地区会有差异,不同时间段也会有差异,所以,很难给出一个确定的值 。其实,如果有一家企业,无任何舞弊行为的情况下,指标一般是健康的,或者即使不健康,也有合理理由去解释。如果有舞弊行为,那可能就存在税负与行业水平横向比较,存在偏低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其实无须去看其他企业或税务局掌握的税负,可以自己和自己比,以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因为本企业自己知道自己存在哪些问题,比如,少计收入多少,多列成本多少,可以还原,按税法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然后,再和自己实际缴纳税额进行比较,如果偏离20%以上,则风险较大。
您好,资产核销一般需要首先确认资产损失,即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 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由资产使用部门提交资产损失的证明资料,再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最终确认资产损失。租赁和保理业务也一样,需要确认业务中的资产是否确实发生了损失,并收集证明损失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公司内部证据,确认损失发生后,进行资产核销。
关于您的疑问,我从原理上、数字例子上给您解释一下吧。
比如有一笔劳务收入款项11.3万元(假设没有成本费用,只是为了解释您的疑惑)。显然,需要缴纳增值税1.3万元(比如加工劳务),增值税计税依据是10万元。然而,这10万元里面,还有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呢?那是不是照您的理解,企业所得税也成为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了?
不必过于纠结。如果您这样理解成立,也许有人又会说,我收了水费,这个钱还有一部分要拿出来给员工发工资,难道员工工资也要缴纳增值税吗?
其实道理一样。
您好,这个问题问的不是很清楚,建议描述下具体情况以便解答。
您可能误会“税负率”的概念了。
从原理上讲,要依照税法计算税额;然后才有税负率。税负率是依法纳税后的结果,而不是纳税依据。顺序不可搞颠倒。
所谓“税负”或者“税负率”或者“税负预警”,这是个结果,不是起点。
比如说本年所得税额100万,计税收入2000万,税负率5%;税负率是根据所得税、计税收入这两个数据计算出的。不是说先确定个5%,再倒推所得税或者收入;这是不能倒推的,所得税需要依照税法计算,收入需要据实确认。当然,其他税种都是一个道理。比如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负率=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请注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根据实际业务开具、取得发票并依法计算出来的,不是倒推出来的。推导(计算)顺序:实际业务→“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税负率。反过来就错了。
那么设定“税负率”或者“预警值”有什么用呢?只是参考。比如人家5%税负率,张三1%,税务机关肯定会想,这是什么原因呢,需要确认(检查)一下,这是税务机关的工作。至于张三1%的税负率,只要是依法、据实计算出来的,那就没有任何问题。反过来讲,张三10%税负率,比人家5%高了很多;但是依照税法计算应当20%,那么张三还是违反税法了。
至于具体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甚至每个纳税期间,通常不会有完全一样的,毕竟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经营情况并不一样。总之,应当“据实核算、依法计税”。
可以。
法无禁止即可为。经查相关法律,未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的直接规定。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