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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出口退税业务中的出口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致,可到税务机关领取。因为出口业务享受免税待遇,因此开具出口发票时税率可用星号代替。付款人填写另外客户名称。该出口发票仅作为出口收入的记账凭证,不需提供给境外客户。
可以并且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您好,一、需提交的单证
1、原进、出口报关单;
2、原进、出口装箱单;
3、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4、企业关于货物退运的情况说明(说明退运原因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税务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二、办理条件
以下监管方式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可适用于退运货物: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10 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
0139 旅游购物商品 1523 租赁贸易
1616 寄售贷销 2025 2225 合资合作设备 外资设备物品
1831 外汇免税商品 3010 货样广告品
3339 其他进出口免费 3410 承包工程进口
3422 对外承包出口 3511 无偿援助
3612 捐赠物资 4019 边境小额
4039 对台小额 9739 其他贸易
三、相关规定及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二)海关总署关于再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08年第52号)
(三)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33号)
(四)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监管方式名称及代码对照表》的通知(署通〔1998〕832号)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按照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分类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汇发〔2001〕120号)
(六)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七)综合统计司关于1999年修订部分海关统计指标的通知(统计〔1998〕7号)
(八)关税征管司关于承包工程退运货物征税问题的批复(税管函〔2005〕305号)
四、其他说明
(一)报关单贸易方式填报“退运货物”(4561);
(二)在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中填写原进(出)口报关单号,备注栏内填写退运原因;
(三)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其征免性质填报“其他法定”(299),征免规定填报“全免”;其他原因造成的退运,征免性质填报“一般征税”(101),征免规定填报“照章”;
(四)申请退运的货物,应当与原进(出)报关单的商品项一一对应,并详细申报其名称、规格、型号;
(五)退运进口报关单原产国填报“中国”(142)。
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跨年度退运,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 (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
结转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红字)
补税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红字)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银行调整
根据征退税率之差还原进项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只要符合上述规定,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个人认为,法院判决及依据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显然,如果欠缴税款发生于质押权之后,则不适用税款优先。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您好,虽然不一定会认定为虚开,但可能会作为疑点要求核实。建议由上海WEWORK公司、成都WEWORK公司、成都公司三方签订协议,对于开具发票方与收款方不一致问题做出约定,说明合理性,留存备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您好,2020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此次采购项目系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95万,预计采购时间为2020年12月。
2021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CGSC055
二、项目名称: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项目
成交金额:¥1,680,000.00
目前,金税四期上线无具体实施时间,但相信不会太久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银行拨给商业银行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补贴与商业银行取得销售收入是否直接挂钩,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挂钩的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否则不需要
由社保局拨给企业“职工稳岗就业补贴",主要是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给的补助,和企业收入不挂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依据财税[2016]6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我理解你的辅助课程属于非学历教育服务的范围,可以享受简易计税政策。
广东这边目前没有公开显示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麻烦补充一下,上述装修,乃是自有房屋,还是租入房屋?
应当按照规定追溯调整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当然,这只是税法规定;账务处理,企业可以自行确定成本核算方法。但是,税法要求据实扣除;因此,企业应当据实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