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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发给与个税计算申报等有关的人,免个税情形,就没有这个科目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全国统一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你看一下监制章的样式,是不是老的国家税务总局的监制章样式?如果是就不能再用了。文件中有新的监制章的样式,可以看一下。
办理产权登记不涉及增值税啊,能明确一下依据什么缴纳增值税吗?
俩个独立公司之间无偿提供租赁服务,按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所以如果母公司无偿提供车辆给子公司,会被视同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子公司取得不了租赁发票也无法抵扣!从增值税角度有风险,如果签租赁合同约定租金,实际一方做收入,一方做成本,一方缴纳增值税,一方抵扣,现在整体角度没有增加税费。而且约定使用方承担各项车辆使用费用,只要取得合规票据就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实际提供工作餐及招待用餐,属于提供餐饮服务,不能开具现代服务的发票,虽然营业执照是餐饮管理服务,但实际提供的是餐饮服务,要按实际提供服务开票,即使营业执照没有该经营范围,也不影响开票!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7920
不需要,这是企业自己确定的,按照确定的年限摊销就好,税法规定了最低摊销期限,就是说如果短于最低摊销期限需要纳税调增处理就可以,由企业自行适用和调整,不需要审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您好,铂略问答板块主要是针对财税政策相关问题做解答。您的问题非财税问题。您可关注当地的本地宝可查询。
您好,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不需要单独办理进出口资质。
一、食堂购买机器设备的费用是先计入固定资产,折旧时计入福利费。
二、公司食堂装修费用应当并入食堂价值,折旧时计入福利费用。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一、审计建议是正确的。账务处理应当据实;既然已经发生,且已消耗,理应费用化。
二、既然无法取得发票,则不能税前扣除。也就是说,您只需要账务处理确认以前年度损益,但不能在计税时作为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