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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属于处置使用过的货物,因为购置当时你们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只是没取得发票),所以应当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开票的话,申报未开票收入即可。
可以的。个税汇算清缴可以自己汇算,也可以由单位办理。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八条相关定义,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如上所述,应当不算租赁变更;相应地,会计处理应当延续进行。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不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图片所示发票,并非上述所列可以抵扣三种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抬头、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司抬头、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旅客抬头)之一,因此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不能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上述文件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关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麻烦补充一下,上述企业收取费用,是否提供相关服务?
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首次安装后的调试,显然属于安装必要组成部分(不调试怎么知道安装效果);则符合上述条款规定者,可以依法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
二、若安装之后,后续调试,则属于“其他现代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不能简易计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简单说一下原则:一次性或者可供多年使用(消耗)的费用,构成固定资产;定期支付费用,不形成固定资产原值。
基本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具体项目举例:
车价(不含可以依法抵扣的进项税额)、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用、车辆装饰费用等,构成固定资产。保险费用、车船税等,一般作为损益项目,不构成固定资产。
如果出租有形的网络线路,此网络线路显然已经“不动产”化(显然不能缠起来带走且不影响使用吧),则为不动产经营租赁,适用9%增值税税率。
如果出租无形的虚拟网络,则属于基础电信服务,也是适用9%增值税税率。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耕地占用税并不包含于“相关税费”里,但并非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也就是说,“耕地占用税”构成“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即使属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扣除其评价价格(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此评价价格之成本基础,当然也会(间接)包含“耕地占用税”这个因素。
没有根本区别。
一、清算支出,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二、清算期间,单独作为一个会计期间、纳税期间(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
三、清算时,所有债权债务、非货币资产,皆需要进行处置。打个比方,某项实物资产,要么销售,要么股东拿走(那也是视同销售),总不能扔了吧。
四、所有业务处置完毕,公司做最后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留存收益分给自然人股东时,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