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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企业由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其员工以股权激励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扣缴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不再受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层级限制。”
因此,B公司以上上市公司A的股权实施股权激励,可以享受财税2005 35号的税收优惠。
A公司应当将对本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向A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报备。B公司应当将以上上市公司A的股权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向B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您好,
会计上可以按规定的会计准则处理,但需能够和其他非用于研发的区分。如果你们核算允许的话,也可以按研发项目来做核算。
研发的成品可以销售,但销售的收入以及其中所消耗的材料不能做研发加计扣除,需要从费用扣除中减掉。
您好,已安排客服为您处理。
一、印花税是否缴纳,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
二、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是合同、协议等凭证、书据。
印花税征收方式有二:
(一)依合同协议据实征收
这就是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上面是什么金额,什么就是计税依据。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协议,那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二)特定情形下,比如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则依实(一般就账)核定征收——相当于依法核定签订了多少合同
如果属于这个情况,则是否缴纳印花税,与是否签订合同没有关系,而是整体核定。具体核定比例,由各地税务机关确定。
首先,您得知道一条规定:合同条款与法律不符,此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也就是说,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乃是法定义务——此义务不因合同约定而豁免。同理,依法缴纳社保也是一样。
以上皆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
一、车辆保险费,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税率千分之一。
二、运输费用,属于财产运输合同,税率万分之五。
三、房屋租赁费(给谁租的无关),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税率千分之一。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即原先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及加成征收计算方法)。
依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预扣率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是的,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出现的。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若加工后不属于农产品,本来就应征税,自然不必多说),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
三、若向特定供应方购买,应当由销售方开具发票。若向不特定农民个人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依法开具收购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其实,如果合同严格签订,则结果必与之相同——否则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但对于有些合同来讲,比如建筑合同,通常合同里会有类似“以验收为准”等条款,则这样以验收数据结算、开票,并未违反合同。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的理解有可能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也就是说,发票开具应当业务真实、票实相符、票面合规。
如上所述,如果成交金额含税,则发票应以172万元开具;若不含税,则以含税金额加税额开具即可。至于核定计税价格,只是“计税”价格,而非“开票”金额——开票必须据实。(这一点或许您可能有异议。另举一例:张三闯红灯,去交了罚款——那么,交了罚款就说明可以闯红灯了吗?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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