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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相关定义,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显然,上述“取暖补贴”,乃是工资薪金组成部分(视为职工福利也可)。而向职工发放工资、福利,显然不需要发票。
此公告第一条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本办法。
上述条款明确对象乃是“纳税人”。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销售方才是纳税人(购买方可能成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这个公告的适用主体乃是销售方。
此公告第一条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本办法。
上述条款明确对象乃是“纳税人”。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销售方才是纳税人(购买方可能成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这个公告的适用主体乃是销售方。
您好,通常需要扣缴增值税 税率为6%,参见 财税 2016 36号文,营改增的实施办法。企业所得税是可以豁免,不进行缴纳的。
根据财税2015 78号文,你们的退税比例100%和70%是正确的,应该属于操作层面的问题,建议与负责办理即征即退的税务干部沟通,咨询。
打个比方:张三拿了10万卖钱回家,有哪些风险呢?如果公司发的奖金,那光明正大地花就行;如果他贪污的公款,那就面临被抓风险了。
也就是说,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业务真实、票实相符、票面合规,依法申报纳税,那就没有税务风险;否则即不然。
你好,境外亏损不能抵减境内盈利,在汇算清缴填报时应注意这部分亏损的填报。
您好,“转口贸易”也称为“离岸转手买卖”,是货物在境外流转,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资金收付的商业行为。由于转口贸易不涉及货物在境内的流通,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收入与成本核算后利润缴纳所得税。
如果钢梁是对方自产(采购钢材后焊接),那么对方应当分开开,材料13%,安装费3%。如果对方是外购的,全部开9%没问题。建议你们与对方沟通,钢梁是自产还是外购,再分情况开票,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简易注销条件: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就是没有开过发票,没有报过税,一般是指只是拿到营业执照,没有去税务局报到过的企业。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你们作为福利企业,已经开票过,所以不可以享受简易注销。一般注销应当按清算程序进行,将房产处置给股东或其他人。具体操作,建议咨询税务机关。
业主给我们开的票是什么意思?业务描述不够清晰。我的推测,你们自政府收管理费,自业主收代建费,你们将工程发包给乙方。那么你们自业主收费应当按照销售建筑服务作会计处理(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增值税(收讫款项且已施工)和企业所得税(完工百分比法)纳税义务,自政府收取管理费按照销售管理服务作会计处理(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增值税((收讫款项且已提供服务)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完工百分比法)。
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