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购买环节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如果自用房产税从价计征,也就是按您房屋的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乘以1.2%计算缴纳,这个是每年要缴纳的。如果出租就是按租金乘以12%计算缴纳。
如果双方商议是给与的折扣,需要开具折扣发票,你方冲减销售收入、销项税额及应收账款,对方冲减成本、进项税额和应付账款。但折扣应该和原价开在一张发票上,也就是需要把原来的发票红冲,然后再开具折扣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这些费用属于员工福利支出范围,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社保基数。
第二条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甲公司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乙公司取得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甲
一、根据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您说的药品增加适应症的研究,需要您和技术部门结合定义和以下 不属于研发活动的情形进行判断。
为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可操作性,财税〔2015〕119号文明确以下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结合一项政策确认一下是否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符合资本化的可以按200%进行摊销,应该费用化的可以加计100%进行扣除。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考虑到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则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具体来讲,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30万确认固定资产即可。
借:固定资产-房屋 30万
贷:预付账款 3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若用于出租,可转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规定,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按税局规定 所有对外支付的合同都应在合同签订30内在税务局备案。而支付备案是支付金额超5万美元才需要做备案。但实际执行中,如果合同无需代扣代缴税金,一般不会做合同备案。而支付备案主要看支付银行的需求。
目前土地使用税明确可以免税的情形如下:
政策依据: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另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您说的公共设施、文化设施用地具体是什么?是否符合上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或者属于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下。
团建支出并没有相关规定计入哪个科目,个人理解应该按具体支出项目计入相关科目,您说的餐费,活动费我认为应该计入职工福利费,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是的,没有税号的情况下无需填写的,政府事业单位未作税务登记,也没有税号,所以也不需要填写。
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您开具和取得的数电发票,点击其中一笔发票后会提示下载功能,就可以选择XML格式的发票进行下载了。
XML是一种数据电文,打开后其实就是一些编码字符,不是类似pdf或ofd格式的发票那样可以显示发票的样式,根据财政部的指南需要做电子档案保管时需要下载的就是XML格式的文件。
发行股票时,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而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上述情形需要按照“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相关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按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