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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具体想询问什么问题?
可以先参考一下此前的类似问题回答。
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1595
您好,【回复1】对于混凝土公司而言,如果是以水泥为原材料生产的混凝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计缴增值税。但是对于贵司另外成立的商贸公司,不是生产型公司,不符合按照3%征收率计缴增值税,只能够按照13%计征(如果是一般纳税人)。
另外,商贸公司需要有相应的人员,对于相应的货物收发存等,如果仅仅是平进平出,开具发票,还是有“开票公司”之嫌,不建议如此操作。
再者,混凝土公司和建筑公司之间存在诉讼,属于企业管理方面问题,不是提供成立相应平台公司能够解决的。
【政策依据】依据财税财税[2009]9号和财税[2014]5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回复2】供应商提供送货单,收货单位(可以是材料公司或工程公司)应该予以签收并填制验收单或入库单,使用单位(一般认为应该是工程公司)需要提供领用单等手续。
在你表述的业务当中:
①供应商是送货单位,当然需要送货单,材料公司是收货单位,需要验收单并以验收单办理入库并以此计入“库存商品”;
入账手续:发票+供应商的送货单/材料公司的验收单/入库单
②材料公司再出售到工程公司,材料公司也是需要出库单,交由物流公司,物流公司送货单交由工程公司,由工程公司施工现场材料人员办理签收并交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该环节可以合并即工程公司的材料人员签收意味着领用),
入账手续:发票+材料公司的送货单工程公司的/验收单/入库单
应当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该固定资产(房产)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贷款
应收利息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若有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者贷记营业外收入。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这个是没法变通的,所得税要求有票才能税前扣除,个税上支付利息也需要代扣的。个人是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利息发票的。借款合同需要明确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利率水平,否则企业不能全额扣除的。
目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文件来说这个事,现实工作中有的计入招待费,如你所说,不是本单位的都计入招待费,还有一种就是根据用途,比如是来培训的,那培训的费用如果计入培训费,这些机票也随之计入培训费。
我个人倾向谨慎原则,计入招待费,因为可以理解如果把机票款包含在培训费用中,是能够做到,这样其实不会有争议的。
您好,外贸公司做代理进口收取代理服务费,开具的代理服务发票中,可以包括其垫付的运杂费等事项。
需要开票,因为转让就得空调或者桌椅也是销售货物,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既然缴纳增值税,就可以开票,而且取得一方也需要税前扣除和增值税抵扣,也需要发票。
需要你首先界定一下这些电话营销人员的身份,如果是任职受雇的话,可以以工资薪酬列支成本费用科目,不需要发票,个人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但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是任职受雇就会有社保的问题,但如果这些人员能满足一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工资不能月付,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按目前社保规定只缴纳工伤保险就可以了,其他保险可以不缴纳。但不满足非全日制用工的话需要缴纳各项社保;如果身份界定为劳务关系,也就是个人算给公司提供劳务,如果连续劳务超过500元,那需要个人去代开发票,并且要代开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你公司需要代扣劳务报酬个税。但不涉及社保问题了。
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下身份,和企业的关系,再按相应规定执行。
另外如果这些自然人能去注册个体户,可以享受增值税季度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政策。个税也有的地方对个体户的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如果价格不公允,那么需要进行核定补征税款,那么如果受让方还是以一元价格作为入账计税价值,未来再转让时,计税成本还是一元,转让收益就会很高,计算税金可能就会多的
如果购进车辆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可以全额抵扣。
文件依据: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画横线的地方的意思就是固定资产只要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就可以全额抵扣。
您好,公司给员工提供的免息借款,应当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回复1】简易计税方法项目不需要到税务局备案,但是需要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八、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转让旧房屋相关税费和土地增值税计算
【回复2】并不是只有总包方才可以采用差额计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承包方(注:并没有强调是总包方,比如专业承包方对于劳务进行分包,专业承包方就不是总包方)是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的(扣除的分包款是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会计核算上支付的分包款是要作为成本核算的,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要作为收入核算的。也就是说在计算增值税税款时是以总分包差额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但其开票口径是全额开具,建筑服务不适用差额开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