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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确定退休人员与招聘单位之间的关系。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其次,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上述沈阳市的规定就属于这种情况。
最后,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报酬支付,税法是不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的,贵单位如果招聘退休人员,那么支付的报酬可以计入企业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不应当计入工资基数。
一、货物买卖改为咨询服务,涉及税种是一样的。
二、经营项目改变,需要变更注册登记变更、开票项目添加、税目增加等。
具体情况,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请参考相似问题
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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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建税立法后,支付给境外的费用没有附加税了,不用再缴纳。
并不影响该发票的使用,无需调换,直接入账即可。
分公司注销无清算程序,但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和工商登记注销。对于分公司注销账面的固定资产,可以直接转给母公司,即总公司直接合并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抵销内部往来科目。如果税务局不同意,直接开票给总公司,总公司抵扣进项。
您好,请参考相似问题
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2225
收入是按收入准则来确定的,和合同是否跨期签订无关。可以比照下公司适用的收入确认准则确定下。
发票丢失无需去税务局备案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处理:“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您好,您的具体问题是?
您好,请具体描述下母子公司之间的什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