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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政策一年只能用一次,如果21年没有用过,那么12月发放,次年一月申报,是可以采用一次性年终奖政策的!
修车费发票没有特殊规定,但要注意真实性,也就是确实是本企业的车辆修理产生的费用,最高索取修理费用明细清单最为入帐的证据资料!
将备用金直接从公司账户打入个人账户不妥,因为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有严格的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能会受到处罚。建议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在规定的限额内,支取必要的现金作为备用金。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58号)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是的,税法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所以评估增值部分计提折旧,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个体户经营所得缴纳个税,是按照5%-35%经营所得税率计算的。没有免税额度!
可以,只要按实际业务税目税率分行开具就可以!
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三、会计核算与管理。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属于增大了税前扣除项目,如果由于增大了税前扣除,导致亏损,可以以后年度弥补。但不能本年不加计扣除,而到下一个年度去加计扣除。
答,1软件企业会计核算按照一般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记账。
2.税收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中主要有两个方面——企业所得税方面和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有:两免三减半、重点企业五免后按减10%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或摊销等。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有: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免征增值税等。
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注释:
(六)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1)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网站内容维护、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信息安全服务、在线杀毒、虚拟主机等业务活动。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根据上述注释,我理解你的服务更符合信息技术服务的范围,但和研发和技术服务都属于现代服务大类。
成本就是你研发软著的的相关支出,如果形成了著作权应该结转到无形资产科目,之前归集研发支出计入哪里,现在就贷方记那个科目。
没有进项,有销项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不是商贸企业,买啥卖啥,你现在卖的的无形资产,而形成无形资产不见得取得进项,更多可能是研发的人工支出,就可能没有进项对应的。
一、主要职责区分:
1.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指导全国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云平台建设、相关业务需求和运行管理、相关系统应用和业务层面运维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税收数据,负责税收数据交换和共享;统筹开展全国性、综合性风险管理特征库和分析模型建设、验证和推广。
2.总局特派员办事处主要职责: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指定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3.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二、主要区别与联系
答:1、主管税局、 风险管理局从事的税收检查是纳税评估形式,评估对检查证据的要求没有稽查严格和规范,简单讲,税企双方谈好处理结果,企业缴纳税款、滞纳金就行,如果以企业自查方式补税,一般不会涉及罚款。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涉嫌税收犯罪情形,应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2、稽查局一般是对达到立案条件的偷、逃、骗、抗税案件,以及对虚开发票案件进行检查,稽查对检查的的证据要求尤其严格,而且案件必须经过审理环节,大要案还要经过税务局重大审理委员会审理,稽查对案件质量要求高,要能应对司法检验,简单说就是能应对纳税人的起诉。
3、特派办是总局直接管理的,特派办一般是根据总局下达的任务检查,对在管理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经总局同意后才能进行检查。但特派办不能以自己名义立案检查,一般以属地稽查局或风险局名义下发检查文书,进行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