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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您好,属于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应选择税收分类代码“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607 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税率为不征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五条对收入作出明确,即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土地增值税是对企业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及附着物时所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税。企业分立过程中,对房产、土地的分割,被分立公司未取得相应的收入和其他经济利益,也没有实现土地转让增值额。因此,企业分立对房产、土地的分割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并规定了不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没有专门针对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从2010年13号公告理解,是不用缴纳土增的。但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土增条例规定,售后回租业务已经构成转让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实际中也有企业关于售后回租业务 是否缴纳土增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所以,具体需咨询税务机关,以税务机关的解释为准。
借:预付账款(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不属于,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各自独立承担法人主体责任。
您好,合同资产为1462,合同负债为22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如果银行不开具发票,对于你公司来讲就是没有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这样就无法在税前扣除了
您好,支付款项+关税。
您好,1、增值税
一般计税:销项=3655/1.09*0.09=301.79万元,应减取得的进项
简易计税:(3655-2470)/1.05*0.05=56.43万元
2、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3655/1.09-2470-3.95-1.68-1.69-0.56=875.33万元
扣除项目2477.88万元
增值率875.33/2477.88=0.35
土地增值税=875.33*0.3=262.60万元。
3、城建税(市区7%、县镇为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
以简易计税为例:城建税56.43*7%=3.95万元
教育费附加:56.43*3%=1.69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56.43*1%=0.56万元
4、企业所得税(3655/1.09-2470-1.68-3.95-1.69-0.56-262.60)*0.25=153.18万元
5、印花税3655/1.09*0.0005=1.68万元
税收筹划:建议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建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制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你的题目没看太明白,B为A 提供了加工服务,那么应该向A 收取加工费用,AB是俩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发生交易是需要计税的,因此正常情况下,是要按不含税价款加上税金作为结算金额并开具发票
按照财会(2020)6号文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这里只是强调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没有说OFD格式或者PDF格式,所以两个格式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