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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维修基金计入房产原值,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参考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财会〔2016〕22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已提折旧不必调整。
参考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初加工的也是属于农产品,所以增值税时免税的。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因此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初加工收入免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1]2号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第四条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二)经财政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上述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以向企业事业单位征收,至于如何计算征收,由各省自己确定。一般情况下,各省规定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征收。也有按缴纳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的一定比例征收。
2021年各省是否对本省的水利建设基金有减免政策,需要咨询您当地的主管部门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章程里出资额国家立法并没有强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为是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对出资额没有约定。因此,上述投资动作没有太大必要,但如果确实执行,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仍然属于不同的纳税主体,仍要按照总局2015年20号公告,财税 2015 41号文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麻烦补充一下,这个供水工程和办公楼有什么关系吗?
一、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二、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至于“坏账准备”余额,则通常于期末一并考虑、处理。
肯定时先处置财产,然后才能注销。否则注销时,财产给谁呢?总不能扔了吧。
无论以何种名义变更至股东,都相当于把房产销售给股东。公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股东涉及印花税、契税,也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综上所述,税法口径计算的“亏损”,未超过五年,可以依法弥补。
您好,这里涉及市场主体身份的问题,就是交易对方是个人,还是个体工商户,决定了贵公司支付对方酬劳的性质,以及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如果对方是个人,那么在与贵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取得的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贵公司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如果对方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取得的所得是经营所得,无需代扣代缴,由对方自行申报缴纳。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每月15万或每个季度45万的增值税免税待遇,以及在成本不能准确核算时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方式。
至于社保费的问题,公司只需要在作为用人单位时履行社保费的缴纳义务,即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之外,都无需以公司名义为农民工缴纳社保。农民工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缴纳社保,或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
毕竟,这也是因为业务(出差)而发生,作为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即可。
注:营业外支出一般是反映与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没有关系的支出。
参考现行利润表相关填报说明:“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您好,1、基本如此。但是需要注意的时,京东自营并非完全按总额确认收入,在销货同时提供的运输服务一般是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京东自营店仅提供经纪代理服务。
2、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规定了唯一明确的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服务外包下的收入确认,按照新准则有关履约义务的规定,应当判断合同签订方和外包方在服务提供中是否存在履约义务,进而判断是应当按总额确认收入,还是按剔除外包部分确认收入。原准则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这是与新准则的最大区别。
发票乃是“税前扣除凭证”,还需要留存备查“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比如费用清单)、付款凭证(比如收款收据、银行单据、第三方支付凭证等)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