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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专票需要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从这个角度看,更多的企业开具的发票进入系统开具,税务机关可以更全面掌握纳税人开票及受票信息,进行电子底账的比对,因此应该说对于纳税人的监管更加严格。同时发票电子化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2、由于发票电子化,为企业业务流程的改变提供了契机。比如企业票据报销流程、采购流程、销售流程等,因为票据电子化会倒逼企业进行改变来适应电子化发展,可能原来的各种流程需要结合无纸化办公进行流程再造,最终实现全面无纸化,实现现代化管理。
给您推荐一篇文章写得比较全面,可以参考一下。https://mp.weixin.qq.com/s/ljbeyjOH1JNp_bl-cjv0_Q
可以抵扣,以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完税凭证作为抵扣凭证。
文件依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未毕业实习生如果参与项目研发,属于上述研发人员,支付劳务可以计入研发费科目进行加计扣除。
工商管理是认缴制,但特殊行业有行业要求需要实缴的也要满足特殊规定。如果按规定进行了实缴就不是认缴了,就是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了部分实缴。
您好, 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5355
原股东实缴之后又将注册资金转出挂其他应收款,该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需按照公允价值,也就是公司净资产(如果有实物资产占资产总额20%以上需要按评估价格)作为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这个时候其他应收款属于公司的资产组成部分,所以在计算转让价款时以及考虑了其价值,因此新的股东取得企业股权,而其他应收款依然属于企业债权,可以向原股东收回的。
如果不能收回,只能在转让前将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要么还回来,要么作为股息红利进行分配抵顶其他应收款,或则如果用于企业经营,需要票据进行其他应收款的冲销。
备品备件需要确认价值入账,刚接听您的电话,说备品备件是购买设备时赠送的,那么应该在赠送环节,由销售单位按照主要货物和赠送的备品备件公允价值分摊计算各自的入账价值。
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规定:
(一)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二)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您好,1.涉及到工商变更,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2. 如您双方是在境外书立的应税凭证,不便按规定贴花的,在合同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如是在境内书立应税凭证的,需按规定贴花。与其签订合同的境内公司可代为办理。印花税要按“产权转移书据”以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十九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对于股东转让股权价格这一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使用协商作价法、出资额法、净资产法、评估价法、市盈率法等合理的方法去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其中:
(1)协商作价法是指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2)出资额法是指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3)净资产法是指按公司某一时点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根据该净资产值进行适当的溢价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4)评估价法是指按公司经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市盈率法是指按公司的净利润乘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计算确定股权转让价。
温馨提示:如果定价不合理,可能会被税局核定征收。
您好,先借您的提问做一归纳总:
归入金融资产的有:所有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时,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权、也无法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完全是财务投资,类似我们散户)。
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只包括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共同控制权或能施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也就是包括控股、股权大于20%的投资、小于20%但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
虽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金融资产,但该若合伙企业属于非上市企业,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故也不应确认为“金融资产。
从另一方面看,三个股东一起投资注册新公司,可以对该有限合伙基金的财务、投资等相关活动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并据此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三人投资该合伙企业的份额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您好,简单的说就是煤矿企业回收利用的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共半生矿、尾矿和残矿等煤矿产品的销售额。
您好,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第一条规定: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本通知所称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
二、老年服务机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第二条规定: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三、符合条件的基金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规定: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四、教育事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八款规定: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五、地震灾区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27号)规定:
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六、疫情捐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您好,如果承包土地是用于农业生产,则贵司收取租金是免税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