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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就应该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和是否取得产权证无关。但购买二手房,既然没过户,理解就没有取得权利,我理解不能确认固定资产。
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可以,政策没有要求购买新固定资产才可以适用,购买二手固定资产也可以。
您说的情况:你公司给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开发服务属于软件服务大类。
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5.软件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适用零税率的政策,零税率可以抵扣进项税。
另外根据文件第五条你可以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但就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了。
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房产税按账面核算的房产价值作为依据计算,企业如果认可审计报告的结果,应该根据审计报告调整账面房产价值,这样计算房产税依据就和审计报告房产原值一致了,您出现差异原因是什么呢。
这属于经营活动范畴,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即可。
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经营所得个税
抱歉,你的图片看不清,能否重新上传一下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以在协议约定承包期间8年摊销。
司机不是你企业员工,支付差旅补贴不合适,差旅费和差旅补贴是针对本企业员工的,建议你改变一下下业务模式,和工资等一起支付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支付司机。
土地摊销金额不需要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的,房产价值加上土地价值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土地单独核算,在建期间摊销金额不计入房产价值。
这个没有合适不合适,按真实原则确实没有发生就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