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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亏损导致折价出资。折价出资的会计处理建议,直接贷记实收资本600万,借记银行存款600万。凭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约定新股东以600万出资,拥有公司60%的权益份额,会计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不作为股东所有者权益比例的依据。
其实,您说的这些“21年”、“预提”之类因素,一点都不重要。只需要一点即可,什么时候发年终奖?
比如今天发“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就是12月15日前申报。如果1月发,则只能并入综合所得,在2月申报期申报(因为春节假期,可能延到22日)。
这不是“视同”销售,完全就是“销售”。天上不会掉馅饼。您去商场买衣服,标价1000元,买一赠一,那就是1000元买了两件衣服——您不必说今天赚着了(商家喜欢这样说)。
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以下文件用于参考,可以佐证: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十三、关于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赠送促销品征收增值税问题: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货物,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您好,
一、房产税缴纳与纳税依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不含税)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
因此,商铺1--5月、8—12月从租计征,按照租金收入计税,6--7月从价计征,按余值计税。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征50%的房产税。
二、彩钢材质封闭的可以遮风避雨的房产税问题:
根据财税地字[198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因此,彩钢材质封闭的可以遮风避雨的彩钢房,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如果符合上述定义,则需要缴纳房产税。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因此,如果所在地增值税起征点按次是500元,且业务真实,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如果对方为个人,其销售额超过上述规定,企业的相关支出仍应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以上观点供参考,实际操作要以税务部门具体规定为准。谢谢!
不在于某些“字眼”,而在于实际情况。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您好,没有这样共同签约的处理。
每位劳动者必须独立的签订合同。现在也可以使用一些高效率的方式进行电子签约。
根据“(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相关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个人理解,既然属于“取证培训”,上述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二、(七)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既然“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则构成企业利润,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
可以抵减,拿到在泰国缴税的证明,然后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具体可以咨询下主管税务机关。特许权使用费记到收入,如果所得税是中方承担,相应计入费用。如果是境外承担,全额记收入。手续费的入账处理,不考虑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管理费用 10万
贷:应付款9万
应付款-代扣所得税 1万
借:应付款-代扣所得税,1万 贷:银行存款 1万
手续费可以申请所得税免税,按税收协定应该不构成常设机构。完全发生在境外且只能在境外享受的服务可以申请增值税免税,手续费是否符合这个条件,可以咨询下税务局。
您好,应当是3700元。业务1是900,业务2是10000*9%=900,业务3是20000*9%=1800,再加计扣除10000*1%=100(按照领用数量计算加计扣除),合计3700。
您好,一般无税务风险。开票人栏次的作用主要是配合企业的发票管理内控,清晰开出发票的责任人。涉及虚开发票的,极小可能会核实开票人在虚开发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为共同犯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