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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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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
您好,
自2025年4月12日起,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已由84%提高至125%。
该税率适用于所有以“原产于美国”为原产地的商品,无论是否涉及特许权使用费。这意味着,包含特许权的进口商品或零部件,只要原产地为美国,均需在现行税率基础上承担125%的加征关税。
海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是针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与进口货物有关的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本身是依附于进口货物征收的,并不是单独的一种业务。这点和服务贸易的特许权使用费并不相同。
由于该政策较新,您也可以和本地海关直接咨询一下,拨打 12360。
是的,这个情况就是2024年享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二、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个人认为,上述服务,属于发生于境内,应当依法代扣代缴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关于是否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您可以对照一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 》(因为里面有具体的性能参数)。
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一是如果单价未超过500万元,可以执行一次扣除政策;二是如果符合目录条件,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不属于
专利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后续支出,属于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维护成本,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针对的是研发活动直接发生的费用(如材料、人工、试验费等) 。
根据《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范围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但未涵盖专利年费 。
北京、上海、大连等地税务机关的官方解答均明确表示,专利年费属于专利权维持阶段的费用,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得加计扣除 。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即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在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作纳税调增处理。实际行权年度允许扣除的金额按照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作纳税调减处理。
股东C是企业还是自然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支出,可追补至费用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应归属于实际发生的年度,因此后期取得的发票需更正原计提年度的纳税申报,而非直接在取得年度调减。
应当使用审计调整后的数据。因为此处并无会计差异,使用会计数据即可;而此会计数据,自然应以审计调整后为准。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如果属于正常损耗,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确认进项税额即可。但如果属于非正常损失,则应对于损失(亏吨)部分作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