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地区:
- 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和郊区。
- 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其征税范围仅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 建制镇: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其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 工矿区:这是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这些地方必须满足国务院设定的相关标准,并且还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工矿区的设立需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批准。
不需要,您没有给对方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收到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不能开票。
可以在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发票对方需要按原价全额开具,你给对方开具违约金收据就可以。当然如果你们协商按折扣处理的话,也可以按折扣开票方式,相当于花较低价格购买了较高价格的货物。
A 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价格应该采用公允价,如果A 公司的资产中有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评估一下这个股权的公允价值的。
文件依据:2014年67号公告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相关税收优惠可供参考:
1、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研发费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22年10月1日起,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其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6、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财税〔2018〕99号);(财税〔2018〕54号);(财税〔2015〕1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已废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既然合同已经明确是对方公司承担了,那么这个维修费就不属于你公司相关合理支出了,发票开给您公司,也不能税前列支的。
1.包工头成立个体户提供建筑服务,税务上是认可的。税务上只要按从事的业务开具对应票据,纳税就没有问题。
2.开具发票应该按建筑服务开具,不是劳务,劳务在增值税上仅指加工修理修配。属于特定业务的建筑服务。
3.项目名称和项目所在地,在数电票后已经在发票相关栏次中体现了,无需备注栏中再单独列示了,当然您在备注栏单独列式开票也没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您说的情形属于农村土地吧,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地区:
如上所述,若出口环节并未“舞弊”(即并非故意将质量问题产品出口退税并报废),则此项出口已经完成。那么,出口后的货物在境外报废,不再涉及税务问题。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 第 67 号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按公允价值作为股权转让定价,如果低于净资产,可能被税务进行核定征收。
是的,您的计算是正确的。
开具发票的计量单位是根据合同确定的,如果确实按毫升约定,可以开具毫升,但建议做好库存三级账的入库和出库账务的换算登记等工作,保证账实相符,留存计算的过程。
1. 您司可以开具汇总专用发票并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税局并没有对汇总开具发票的具体名称进行规定,但可以参考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相关规定,如果是实际业务需要且不违反发票开具规定的名称,应该都可以使用。抵扣时税局不会管ERP里的销货单如何设置,您司需要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在防伪税控系统里开具清单,该清单要和您司销售的货物一致,就是您卖给对方什么就开具什么。
依据: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12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但同时要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 您司是生产企业,又有生产资质,如果从国外采购的相关设备又根据客户需要重新进行了加工和组装,形成新的产品,即打印系统或设备,您司完全可以把新产品当作一个产品进行开具发票,而不是开具汇总发票。比如生产汽车的企业会采购许多零部件,组装后形成汽车卖的时候给客户开具发票时只开具汽车,而不用开具汇总发票并附上零部件清单。
3. 如果开票不合规,可能面临对方财务拒收发票或对方收票并入账抵扣后税局检查并发现问题后,会对 对方采取补缴不合规发票税款等处罚措施,从而引起您司和客户的潜在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