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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从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其他借款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据实扣除。该借款本质上是从自然人处借的,从借贷双方主体上讲,并不是从信托公司所借,所以应该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据实扣除。关联借款主要指关联企业之间借款,企业借股东个人款项不包括在内,只要支付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可以全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您好,贴膜后与房屋地面成为一体,无法移动和再次使用,已经构成装修费的一部分,装修费的确认要看房屋是自有还是租入的。房屋装修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自有固定资产装修的,如果因装修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因装修改善环境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因装修导致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装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如果装修只是维持原有功能或保持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并不能因装修带来经济利益的增量流入,应当计入费用。
对于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已经提足折旧的自有固定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取合理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您好,如果地毯含在装修费中,可以按规定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或固定资产原值。如果是另行购买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果达不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比如地毯没有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则进行费用化处理。
您好,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既然在政策时限内,是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允许的金额是您公司取得发票上除进项之外的金额,无论是车价、购置税还是牌照,都应计入固定资产金额并计提折旧所得税前扣除的,相应的,只要有合法发票,是允许按规定一次扣除的。
3、汇算清缴时申报表里面有体现的,申报表中有会计折旧、税务折旧、税会差异、资产账面金额、本年折旧额、累计折旧额、资产计税基础、按税法规定折旧额等详细数据,按申报表规定进行填写就可以了。但根据规定,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建立台账,准确反映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4、可以在预缴时享受。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0187
您好,如果是员工正常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是被迫离职或企业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主动辞职,根据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个税根据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您好,境外企业是否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判断依据为收入是否构成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对于乙公司向甲提供的转介劳务费,因完全发生在境外,乙公司没有派人入境,服务完全发生于境外的,则劳务发生地不在境内,不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属于个人转让股权,个人转让股权价格是否偏低,判定的条件是对比转让时点的相应的净资产。这个净资产是会计概念,与企业所得税调整基本无关。但考虑到被转让股权的资产构成主要是非专有技术,属于知识产权,所以,税务机关在判定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时,应当看被转让股权对应净资产的公允价,如果公允价大于出资成本,则该转让当事人约定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理由依据2014年67号公告规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涉及补征税款的,税务机关会追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既然为了疫情防控,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劳务保护费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您好,免抵税额需要计算缴纳相应的城建税及相关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我们来看一下“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显然,所谓“快递”,“快”只是一个形容词,其实这就是一项交通运输服务。
近期并无新的文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