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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税会有差异。会计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来确定。而企业所得税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会计与税务应当分别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根据上述规定,医保中心应是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但如果其提供的是增值税的应应税项目的话还是要缴纳增值税,但因为没有税务登记可以开具收据或者去税局代开发票给你单位,你提到的对方提供专家鉴定、网络查询服务权限,按次数收取的服务费应该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可以开收据给你,我理解他这个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不应该开具电子非税收入缴款书。如果给你开具这个电子非税收入缴款书其实对你来讲也就是收据的作用,入账到是没有什么问题,不需要纳税调整。
您好,因为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是您司已经实际支出的金额,所以审价一般不会低于这个数额,您可以先根据在建工程余额结转成本。这样处理更符合财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但有可能会发生税局不认,所得税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明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取得相关发票应该可以所得税前抵扣的,也就是不用纳税调整,只根据取得的发票金额调整账上确认金额。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省市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汇算清缴前可报销上年度的发票;每年1月底前可报销上年度 12 月份的发票;或者只要跨年就不能报,必须进行纳税调增,等第二年发票到了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和应交税费等。所以,就所得税事项,建议您和主管税务部门沟通下。
麻烦补充一下,上述工程是否已经确认收入?
您好,以下供参考:
774 教育费附加 改善民生 军转择业 610118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第二条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教育费附加优惠
297 企业所得税 改善民生 军转择业 0401180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第二条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4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改善民生 军转择业 070118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第二条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
774 教育费附加 改善民生 军转择业 610118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第二条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教育费附加优惠
789 地方教育附加 改善民生 军转择业 9901180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 第二条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一、既然“股东代付公司房租”,也是间接履行了出资义务;只要其他股东没有异议,可以作为出资处理。
二、既然注册资本220万,如果并未修改,是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
借:管理费用或者长期待摊费用等 280万
贷:其他应付款(某股东) 280万
借:其他应付款(某股东) 280万
贷:实收资本 220万
资本公积 60万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麻烦补充一下,上述工程是谁提供的?(劳务公司、老板不是一个主体概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也就是说,新版电子发票票面没有原先那种圆章正常,但票面各项(包括上述开户银行和账号)仍须填写齐全。
您好,这二者都只是参考。新准则中确认收入的依据是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对应到您司情况,要看标的的期限,是一次性供应还是一定期限供应,如果是一次性,并且把相关商品供应过去的,可以先计入“发出商品”科目,延后确认收入,等或有投诉等影响因素消失后再确认收入。对于那些按年供应的,只在该期限内供应的商品适用延期确认,后期的供应正常确认。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您好,如果是行政事业收费,应当会有政府的收费文件(可要求对方出示收费依据),这类支出,可取得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否则,即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