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建议按照销售退回处理,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因为上述业务不属于会计差错,而是交易未能实现;也不属于债务重组,双方并未达成重组协议。
一、(异地)快递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注: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另外,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这样一看,邮政普遍服务似乎与快递服务并不多。我们来看,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也就是说,邮政普遍服务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
当然,邮政寄件与快递在增值税税率也无特殊优待,二者税率皆为9%的。
主要参考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您好,总局有政策规定。各地的口径略有不同,但这个口径的确定是省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由于这是地方的规定,建议还是咨询下当地的口径。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第七条规定,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
以下为部分地区口径
各地土地增值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标准
名称 新旧房界定标准 文件依据
国家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 财税字[1995]48号
上海 新建商品房未投入使用,三年以内也未出售的,可以按新建房的实际成本费用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如超过三年出售的,均按旧房重新评估价格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新建房投入使用在一年以上或达到磨损程度3%左右的均属旧房 沪地税地[1995]38号
成都 新建房建成后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为旧房 成地税函发[1995]158号
北京 凡是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房产均属旧房。 京财税[1996]645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已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京地税地[2008]92号
河南 一、凡房屋建成后,使用时间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视为新房。
二、凡房屋建成后,使用时间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为旧房。如果房屋使用在一年以内由于磨损程度较大或遭受重大损坏的,由市地地方税务局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后,也可视为旧房。 豫财税政字[1998]61号
海南 二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商品房已转为自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房产、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自用超过一年的房产,均适用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琼地税发〔2009〕104号
深圳 购买使用5年(含5年)以上的房屋为旧房。 深地税发 [2006]259号
单位和个人自建或购买的房地产1年后转让适用旧房转让政策,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市场开发销售房产。自建房迄止时间为房产证登记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购买房地产迄止时间为购买合同签订至转让合同签订。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买的房产均认定为旧房。 深地税发[2009]24号
从房地产二级市场购入、自建房使用超过1年(不含1年)的房产以及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入的房产,其转让适用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买的房产再转让不受1年时间限制。
自建房使用时间超过1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从房地产二级市场购入时间超过1年是指购买合同签订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安徽 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于旧房。并应包括:
1、新建成的房产使用时间满一年的,在转让时应作为旧房;
2、购买新房再转让的,不论其是否使用,均作为旧房;
3、个人新建房产转让,不论其建成后使用时
间长短,均作为旧房。 皖地税政三字[1997]277号
山西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或使用未满一年的房产;凡是已投入使用满一年的房产均属旧房。 晋财预字[1995]第125号
湖南 一、凡新建房交付使用后,不论时间长短和磨损程度如何,均为旧房。
二、新建房从峻工之日起一年( 12 个月)内,尚未转让的亦视同旧房。 湘财[1995]财税字第213号(废止)
新建非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新建商品房实现销售(或视同销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即为旧房,转让时按照旧房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湘财税[2015]13号
江苏 土地增值税中的旧房,是指已建成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或取得购房发票的房产以及虽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产。 苏财税[2007]45号
云南 凡是建成后使用或者使用时间在2年以内的,属新建房;凡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属旧房。 (95)云财税政字第18号
吉林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已使用的房产均属旧房。 吉地税地联字[1995]170号
辽宁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未转让的房产。凡是已使用或已转让过的房产均属旧房。 缺文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已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辽地税发[2007]102号
河北 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为新房。凡已经使用的房产,不论其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如何,一律为旧房。 冀地税发[1995]71号
新疆 未使用或使用未超过五年的房屋为新建房。(废止)) 新地税三[1997]27号
未销售且未使用的房屋为新建房,使用包括自用及出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浙江 凡新建完工可投入使用的房产为新建房,新建房连续使用一年以上或未使用三年以上的房产视作旧房。 [95]浙地税第38号
广西 凡房屋建成后至第一次办理产权证完毕。这段时间属于新建房,如再次办理产权转移的,不论时间长短与磨损程度如何,一律视为旧房。 桂财财税字[1995]28号
江西 凡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房产均属旧房 缺文号
福建 新建房屋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房产确定为旧房,新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内的房产,按新房处理。 闽财税政〔1995〕058号
重庆 新建房建成后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为旧房。 渝地税发[2007]214号
以下情形房产,再转让属于转让旧房:
1.单位和个人对外取得(购置、接收投资、抵债、受赠、交换等)的房产;
2.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建造的房产;
3.房地产企业建造房产已转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黑龙江 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已自用或出租使用年现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黑地税发[2007]119号
湖北 凡是建成未交付使用的房产均属新建房;凡是已经交付使用,不论时间长短或磨损程度大小,均属旧房。 鄂财税发[1995]544号
您好,如果提供的是技术服务,应当不在企业所得税免税范围内;免费提供食叶草种子,这个种子不知是你们自产的,还是购进的?如果是自产的,免增值税。否则,不免。
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您好,点击课程右下方可下载。
您好,不知你所问的返税具体是什么政策?一般来说,税务稽查有特定的确定稽查对象的方法,没听说什么返税要被税务审计的情况。
一、浙江12366中心答复(2021-01-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因产品质量原因或者产品滞销过期而主动销毁的货物,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或者管理费用(这个可以自行判断,看是属于行业常态还是偶然发生)
贷: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三、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留存备查):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相关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此处之用于免税项目不得抵扣,是永远不得抵扣(现行政策),而不是可以留到以后抵扣。因此您的处理是正确的。
1. 外籍非居民个人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可以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享受免税待遇;具体需要的附件见国税发〔1997〕54号,但没有具体的金额标准。
2. 如果是居民个人,符合条件的全部专项扣除都可以扣,和父母、子女在哪里居住无关,常见的可以扣除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需要在中国境内),具体标准参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
3. 对于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保税区内双方企业,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但销售给保税区外企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参照国家货物进口的规定,需要向进口方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如属于可以免税的科研设备进口,需由中科院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可以办理免征上述税收的手续。
您好,铂略问答板块主要是针对财税政策相关问题做解答。关于系统学习税务知识您可联系您的产品顾问,最新政策可观看铂略的视频课以及税务局官网。
一、取暖补贴各地政策不太一样,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二、托儿补贴、差旅津贴有免税规定,但是不能超过标准;具体标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三、午餐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午餐补贴不是误餐补贴。)
四、安家费没有明确免税规定。
五、按照规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什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十七)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显然,“试生产费用、支出”乃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不试怎么知道“达到”),理应构成固定资产成本;同理,试生产收入也要冲减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