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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实报实销”,则须依法取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如果定额补助,则属于工资薪金,一并按照工资薪金(奖金、提成之类)核算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二、(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贴皆有免税标准;超过标准理应依法纳税。另外,若以此补贴为名,人人有份发放,则不符合免税条件,理应依法全额缴税。
是否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乃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前提条件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您好,可以按收入比例收取。但需要事前经税务机关批准。不按税法规定操作、提取、支付的,有可能涉及所得税纳税调整。申请提取管理费的总机构应在每年11月底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包括管理费汇集企业名单、提取额度、提取方式、上年分项管理费收支决算表、本年计划提取数及分项费用增减情况和有关财务报表等详细资料。总机构不能提供相关详细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审批当年管理费事宜。
根据《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规定,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方式考虑到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管理费的提取方式可从以下三种形式中选择一种:
(一)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二)按确定的合理数额分摊到各企业;
(三)其他形式,如按资本金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提取等。
提取方式一经选择后不应变动。如果企业申请改变原有的提取方式,则必须提供详细的说明报告,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原则上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2%。无论采取比例提取还是定额提取,都必须实行总额控制。
您好,无法取得发票不涉及缴纳增值税,也无需开发票,做为购货方,没有发票,主要是进项无法抵扣。核销时,将全部的应付款(含计提的进项税)做为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如上所述,“安装宽带”属于“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测试宽带属于“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一、如果“业务员”乃是外部人员,则其向公司提供劳务,理应依法提供发票;除非每次(日)支付金额未超过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二、如果“业务员”乃是本公司人员,则向其支付费用,其实属于工资薪金,一并按照工资薪金(奖金、提成之类)核算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二、(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贴皆有免税标准;超过标准理应依法纳税。另外,若以此补贴为名,人人有份发放,则不符合免税条件,理应依法全额缴税。
是否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乃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前提条件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但如果对外支付,实报实销,则须依法取得发票。
您好,如果业务是和100多家门店发生,也即是真实的,开票方面的风险比较小。保险起见,可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说明业务与100家门店的关系,以及门店的清单,包括付款是由总公司付还是由门店分别付。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乃是法人税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分公司原本不是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方式,皆需要汇总至总公司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自然一并适用总公司相关税收政策(但总公司要包含分公司数据一起来看)。即使分公司所在地是否需要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也是以总公司作为计税主体一并计算,分公司只是缴纳一部分分摊税额而已。
如果对外发生经营活动支出,而未依法取得发票,则不能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您好, 您是不是指以公司名义接收这栋楼还是以个人名义接收这栋楼。
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以公司名义取得可以抵扣增值税。房产的增值税还是比较可观的。
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上和个人没有比没有优势,但发生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有)等费用都可以在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个人却不能。
个人接收房产,房产再转让时,可以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是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您综合下房产交易金额及实际情况去实际测算下,哪个更有利。
您好,委托保险公司代管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保险代管费,保险公司应开具“代理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如代为支付职工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医疗费用发生的审查并将医疗费用单据留存的,开具“保险服务”增值税发票。根据财税〔2009〕27号文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