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社保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其中: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上年整个年度内取得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是否作为基数,与发放方式、发放平台没有直接关系。上述“通过中智关爱通福利平台给员工发放员工福利”,应当依法作为社保基数。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一下。
已经执行,分以下四步:
一、2010年3月起,征收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社保费。
二、自2019年2月1日起,原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含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五险一费和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负责征收。
三、自2019年4月1日起,大连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四、自2019年7月1日起,大连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至此,大连市社保费实现全险种划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保核定,税务征收,合署办公(服务)”四位一体的社保费征缴模式。
根据网络资料及相关文件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也可直接向当地税务、社保部门了解一下。
根据《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二期)》相关答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单就某笔业务进行选择的。
已经执行,分以下四步:
一、2010年3月起,征收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社保费。
二、自2019年2月1日起,原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含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五险一费和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负责征收。
三、自2019年4月1日起,大连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四、自2019年7月1日起,大连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至此,大连市社保费实现全险种划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保核定,税务征收,合署办公(服务)”四位一体的社保费征缴模式。
根据网络资料及相关文件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也可直接向当地税务、社保部门了解一下。
事实上,这不算是“返点”,其实乃是“买赠”。
打个比方:标价1万1件,上述情形,实际就是100万销售了101件,购买方则是100万元购买了101件。
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以下文件用于参考,可以佐证: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十三、关于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赠送促销品征收增值税问题: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货物,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一、甲公司对外转租,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并依法计提、申报缴纳税费。
二、甲公司所支付租金,自用部分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出租部分则对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三、支付租金,若不能取得发票,则无法税前扣除、抵扣等。
(一)建议向出租方索取发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注:甲公司向个人支付房租,负有法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支付个人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之特例,依法、据实自行开具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即使只有免抵,也需要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下载出口退税网程序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2.进行退税申报系统的系统设置;
3.录入退税申报数据;
4.生成预申报数据;
5.网上预申报和查看预审反馈;
6.读入预审反馈,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7.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录入汇总申报数据;
9.打印正式申报报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10.网上正式申报或零申报;
11.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机关正式申报退税。
对于出口,如果有免抵额,也应做为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依据。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2974
您好,可以。外国投资者利用人民币出资是有严格限制的。依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条 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其中,与投资项目有关的人民币前期费用资金和通过利润分配、清算、减资、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等获得的用于境内再投资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当在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支付命令函、资金用途说明、资金使用承诺书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前期费用向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支付。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剩余前期费用应当转入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开立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或原路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