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所以可以按照省去租期33个月摊销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上述“销售发票”,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主要参考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虽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但无论上述电水壶预计使用寿命如何,又有《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此即“重要性”原则。因而,上述100多元的电水壶计入管理费用问题不大。
您好,首先,外汇款项不可以收支相抵,付款和报关金额不一致时,主要的风险是外汇管理方面(物流金额与资金流金额不符,导致出现外汇总量核查异常),而海关方面只要是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缴税的,就没有风险,也不需要做说明或者备案。
对方因为什么而赔款?
没有税务方面规定不可以将款项借给本单位以外人员,但对外借款需要按独立交易原则计税利息并缴纳税金
财税[2016]140号: “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按贷款利息计算增值税,
如果是不保本的,持有期间的利息不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性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性保险费,不得扣除。
因此,给临时工缴纳的重疾险属于商业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错误进行了纳税调整,可以重新进行当年的纳税更正申报,而不是在2020年调回来
税前扣除应当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因汇缴期结束前尚未支付而未能及时扣除于其属期,则可于实际支付后按其属期依法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