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针对自然人股东)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显然,上述“寄件”、“快递”并非“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税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票实不符)发票不得用于计税(抵扣、扣除等)。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一、如果只是预计损失,会计上可以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做纳税调增。
二、如果实际发生损失,可以确认损失并依法申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相关规定,企业股权投资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
(二)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
(四)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
(五)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八)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失踪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应出具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吊销等的证明以及不能清算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行政策似乎并未要求分立时必须验资。具体情况也可直接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如果截止本期,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则不再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无其他优惠政策可以适用,则需要依照25%税率计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按照累计金额计算。打个比方,前两个季度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已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如果第三季度(单季度)260万元,则累计360万元,第三季度应纳税额360×25%-5=85万元。也就是说,是全年不符合条件了,之前少缴部分也要补上。
车辆购买环节,二者一样,缴纳车辆购置税、印花税。
一、车辆购置税,税率百分之十。
二、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需要开具发票也需要申报个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对于其他个人来讲,如果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则执行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500元。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若每次支付租金未超过800元,不需要扣缴个税,但仍需要据实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您的问题未提交完整,请补充完整以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