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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将做转出当月的进项转出明细给到税务局,说明部分进项当时虽然认证了但并未抵扣。
您好,都算特许权使用费,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 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入职体检是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支出可以扣除,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公司抬头票据,所以可以根据个人抬头票据税前扣除!
您好,问题一,无须备案。需要按项目建立辅助核算明细账,并分别按项目归集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折旧,无须资产摊销等,具体可参看以下文件。
问题二,这属于租入资产的改建支出,该支出在租期内按直线法摊销。家具计入固定资产。
问题三,建议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提问,可参看总局的优惠文件清单。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均有不少优惠政策,但有特殊要求。优惠文件清单附后。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主要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9-12-20 2019年第41号 公告 修订申报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2018-9-20 财税〔2018〕99号 扣除比例提高到7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8-6-25 财税〔2018〕64号 境外研发可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5-2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摊销的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 2017-5-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 明确申报表的填报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年-11-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2017-5-2 财税〔2017〕34号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2016-12-21 税总函〔2016〕685号 工作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12-2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119号配套的具体问题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5-11-2 财税〔2015〕119号 加计扣除基础文件
您好,托管费500
借:银行存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种植费 1000如果后期不向农户收回: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分成100: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您好,领购发票的数量及单张发票金额,由税务机关核定,有特殊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后,由税务机关决定是否增版增量。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对于增版增量的审批,很谨慎,主要是担心有对外虚开的情况。贵司可向主管局提出申请 。
您好,您的问题范围很广,新出的政策有很多,您可在税务局官网查询,如有具体问题请详细描述完整以便解答。
您好,属于污水处理劳务,应当按如下编码开票。该业务备案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从双方的协议看,好像有点问题,更多的,不是处理,而是方便对方排放,这可能存在问题。供参考。
3802 2 01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010000000000000000 加工劳务 劳务 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包括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劳务、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工业废气处理劳务、其他加工劳务。
65 增值税 节能环保 资源综合利用 0106400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97号 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所以如果成立了分公司,取得的发票只能分公司抵扣,不可以总公司抵扣。如果总公司抵扣,一是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增值税汇总纳税,二是不要成立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开票。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文件很明确对方只有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个人才可以享受起征点以下免税的政策,手续费返还方如果不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个人,是不能适用该政策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只是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并没有强调物业管理公司,但实际操作中各地执行口径不一致,是否必须具备物业资质还是只要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属于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和当地税务沟通确认。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个人理解还是应该具有物业管理的资质才可以享受该政策。
收到销售折让的发票,应该冲减原采购产品的成本,冲减进项税额,如果产品已经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应该调整上年的成本。所以需要调整2020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