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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做账有问题的,会计处理与实际业务是不相符的,问题提到的会计分录,明显会让别人看出异常。《资产负债表》会暴露借款问题,建议斟酌后再做处理。
利润总额、净利润,皆为利润表指标(项目)。利润总额=净利润+所得税费用,从这方面来讲,既然“利”、“税”分说,则此“利”应为“净利润”了。
当然,这个指标可能并非规范会计口径指标;因此,您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也可以直接向对方咨询一下。
您好,20万元属于贵司发生的人工成本,应以工资列支在成本中,实际支付时(虽然是通过总包方直接支付的),由于贵司是扣缴义务人,因此,需要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预扣预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提到的情形,农民工与贵司构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关系,除非是非全日制用工,其他情形应当缴纳五险一金。
如果构成劳务关系,则应当取得发票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对于税务处理(包括发票开具)来讲,最关键不在于有无资质(当然,依照其他法律法规需要有资质的,自当依法办理),而在于实际发生了什么业务。打个比方:您有甲资质,但是没有销售甲,那也不能开甲的发票;反之,您没有乙资质,但是确实销售乙,当然可以依法、据实开具乙的发票。
关于“超经营范围”,请参考以下两个答疑(类似答疑还有很多,近期又有一个,就不全部列上了)
(一)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期间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解答
“四、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两个税务答疑可以佐证,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为税务机关所许可,只要业务属实、票实相符则可依法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然,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增加经营项目,其实也无不可;不过一个程序而已。(如果只是临时性开票,而非经常性经营此项目,则只是开票系统增项,不必增加登记经营范围。如果属于经常性业务,则需要增加登记经营范围,同时开票系统增加项目。)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也就是说,发票开具范围限于增值税征收范围项目。(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并非增值税征收范围(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等文件关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关规定),因而不应当开具发票。
上述工程中,2016年4月30日之前工作部分是否已经依法缴纳营业税?
上述工程是否已经依法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也就是说,理论上,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比如账簿不健全),并非不能核定征收,但需要付出“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价。为了避免此项惩罚措辞,一般纳税人则须要“会计核算健全”;既然“会计核算健全”,则又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了。总之,简单来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打个比方,您问主管,我周一可以迟到吗?主管也许会说,我无法阻止你迟到,但你要付出公司规章制度惩罚的代价。
专用发票肯定是可以抵扣的,但实际工作中很少取得通行费纸质专用发票吧。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可能操作不一样
1、正常申报,按负数填列报表,清卡不通过的话到大厅办理
2、本月按零申报,待以后月份有蓝字发票时进行红字发票申报
3、在未开发票栏次以和红字发票相同金额,以正数申报,以后月份再调整。
请和当地税务机构沟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