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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清单必须是通过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才是有效的,否则该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
会计上可以进行补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税法上按补提之后重新编制利润表作为纳税申报时的依据,就实现了在税前扣除。
是的,所得税是指法人所得税,总分公司是一个法人,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分公司可以按照一定计算比例在分公司所在地进行预缴,汇算时按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年57号汇总缴纳,当然也要按公式计算在总分机构所在地的缴纳金额!但税率都是统一的税率!
不能,因为A和B签订了委托研发协议,这样B会按协议向A收委托研发服务费用,其员工的差旅等支出是B公司的成本,不能由A单位列支!A单位按照B开具的研发费用发票进行税前扣除和加计扣除!
需要代扣个税,按照劳务报酬代扣,4000以下可以扣除800,按剩余部分乘以20%税率预扣预缴。4000以上扣除20%,余额按照20%-40%三档超额累计税率预扣预缴!
应该不会的,因为毕竟有合同或者展期协议,按照合同或者协议,就是一年期的,如果执行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签,这和一下子签订多年合同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签订多年合同,一年后是不能不履行的!
另外,本来母子公司借款利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所以即使利率偏低,一般也不会调整的!
涉及增值税9%,城建税(增值税的7%,5%,1%,根据区域不同税率不同),教育附加(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房产税(租金的12%),印花税(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如果企业有所得还有所得税(税率25%)!
您好,可以。税务机关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
财税[2009]70号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满足条件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没有行业要求。
您好,这些都属于建造合同,从企业所得税角度,都应当按形象进度确认收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所得税: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无偿借款,会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情形,如果不收利息,存在核定征收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风险。
浴池应该属于职工福利设施,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维修支出的进项税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提供午餐,属于一项职工福利,因此,食堂发生的费用对应进项也不能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