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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购买时涉及印花税(所载金额0.5‰)、契税(税率为3%-5%);
持有时交房产税(房产原值×[1-(10%~30%)]×1.2%)
出售时交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印花税(所载金额0.5‰)、增值税(适用税率9%)、 城建税(税率7%或5%或1%)、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土地增值税(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等等。)
您好,按规定规定发放的误餐补贴免征个税,但是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个税的误餐补助: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但是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您好,您要分清业务,是借款还是欠款,是货款还是融资。如果是借款业务,借款本金不需要开发票,只开收据;另外如果属于集团公司的无息借款,也是免税的,不需要开发票。具体请看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这个优惠可能会延期,请您关注两会以后的税务局新文件。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6241
您好,要取得合法凭证,比如付款凭证,还有发票或者合同等,否则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否则不得列支,否则有税务风险。
从你公司来讲这种支出应该属于手续费佣金性质,如果对方是个人,支付时需要对方代开增值税发票,并且你们公司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089号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下发后,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对其中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理解不一致,现明确如下: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两个文件是关于差旅费补贴和误餐补助不征收个税的文件,按照文件对于合理的差旅费补贴和误餐补贴可以不缴纳个税,按照财税字〔1995〕82号,提到了按规定标准领取的,但并没有差旅费补贴和误餐补贴的统一标准,企业可以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各地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企业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本企业的补贴标准。
上海的补贴标准还需要和您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了解一下,我这里搜索到一个文件,仅供参考。网址发给您:http://www.creditsailing.com/GuoJiaZhengCe/642341.html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既然不得抵扣,理应计入资产价值。
这属于固定资产原值变化,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应对所提折旧金额进行调整;后续折旧金额也随之变化。
以上涉及货物(民爆物品)、服务(建筑服务——实施装药和爆破、设计服务——爆破设计),属于混合销售。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也就是说,适用何种税率,视主营项目而定。
划账?这是哪里的名词?是在什么情况下的说的这个词啊?请您再明确一下问题,如果仅凭理解应该是指的是将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划转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意思吧。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您提供信息明显过于简单,所以只能由您结合上述规定、据实判定一下。
有两种处理方式,本质上差不多。
一、基于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此属于直接减免,直接不用计提,全额确认收入即可。比如收款10600元。
借:银行存款 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600
二、基于《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相关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