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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所以根据税法规定,承租方并没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房产所有者才有此项义务。所以在税法上是不认对方交税的说法的。房产税上并没有“价外费用”的说法,只有按房产原值和租金两种计算方法,很有可能被认定为租金收入,但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包含增值税。房产租金收入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租赁服务收入,需要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依据就是增值税实施条例。如果您开据专用发票,对方可以进项抵扣。
您好,资金周转次数一般按该资金占用带来的收入与为该客户投入的资金平均占用余额的比值计算。资金占用额包括为该客户采购的原料、产成品、仓储保管、应收账款等全部资金占用。资金平均占用余额可以按月、季度、年来平均。也可以简化按为该客户生产的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计算。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转出和转入方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只能按捐赠进行处理。如果情况极为特殊,恐怕只能找国家税务总局单独给个政策。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
三、关于股权、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首选?啥意思?如果认证了需要转出处理!不能重复抵扣的!
您好,如果是赠送给其他单位的,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这种直接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赠送其他单位是用于促销的,计入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如果是赠送给个人的,应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计算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同时,需要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您好,职工福利,如果是现金福利,除非是免税事项,一般应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货币福利,要看能否分割,即能否确认个人所得份额,如能够确认,同时,又不属于免税事项,则应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11日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针对网友关于员工福利是否都要纳入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提问中,卢云回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既然发票开具错误,理应联系开票方红冲后重新开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您好,长年积压的原材料报废的,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生产过程中干坏了的在产品,一般都在“生产成本”科目下设“废品损失”子目核算,计入生产成本。
您好,建造合同主要涉及三个会计科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机械作业”。在建立新账时把三个会计科目建上,之前没有余额,再发生工程业务时,在核算成本时用新科目核算。“工程施工”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机械作业”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施工” 科目核算。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举例即可明白:例如公司营业收入1000万元。
如果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10万元,则“发生额的60%”6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5万元;二者取低,限额5万元,调增5万元(10-5)。
如果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5万元,则“发生额的60%”3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5万元;二者取低,限额3万元,调增7万元(10-3)。
您好,上述问题涉及三类,一类是减免税费,另一类是政府补助,还有一类是房租减免。税金的减免应计入“其他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计入营业外收入)须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政府补贴类的,如果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则可作为不征收入处理,计入收入的,纳税调整减少。
房租减免,要冲减相应的租赁支出。
您好,这不是通过账务处理可以解决的事。只要账上明确反映供应商借款,公司收取利息的,在既定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就必须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但如果公司无偿借给供应商钱,供应商在采购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公司没有利息收入,就不用缴纳利息收入税款。但即便如此,根据《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局也可以认定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具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利益关系”的关联企业,也可能会面临被查补增值税的风险,但同一省内的企业调查的风险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