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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增值税扣除,只要您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09年113号文件是营改增之前的文件,当时建筑物还是做为不动产,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营改增后,只要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可以进项扣除。
是的,如果对方需要发票,你应该开具销售发票。
属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填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应作为“其他收益”核算处理,如果执行小企业准则的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奖励财务人员,直接计入工资薪酬支出就可以。奖励直接经办人员,是免个税的,如果是其他人员需代扣个税。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所以你说的音响产品安装,需要按安装服务纳税,税率9%
您好,您可以按计划产量、固定费用、单位变动成本等数据倒推出保本单价。
保本单价=(固定费用+计划产量*单位变动成本)/计划产量
保本单价会受产量、水果采购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每次生产产量与水果采购价格变化都比较大的话, 建议按具体批次计算保本单价,否则计算出的保本单价意义不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所以您需要判断,你所说的过境业务产生的政府补助,到底是什么形式,根据什么给的补助,要弄清楚,才能判断。
代理商销售药品,可以通过较低价格给予对方,对方出售后形成销售利润。
如果是原价销售,然后按照销售额的40%支付费用,属于一种佣金支出,费用应计入佣金手续费支出科目,需要对方开具服务费票据,但所得税不能全额扣除,佣金手续费按销售收入5%限额扣除。
需要,如果零工属于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如果属于劳务关系,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
是的,应当包含。
社保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1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9万
借:银行存款 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15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9
贷:营业外收入 0.29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15
贷:银行存款 0.15
一、所谓“用工单位将伙食费打款到我公司”,其实就是收取了劳务派遣费(无论何种名义)。
二、“将伙食费转到用工单位内部食堂员工个人卡”,这是劳务派遣公司对于自己员工的一项福利(是否用工单位要求并无直接影响)。
三、关于职工福利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2年5月7日对此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上所述,“将伙食费转到用工单位内部食堂员工个人卡”,这当然是已经量化至员工个人,应当依法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