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会计核算需要计入固定资产按年计提折旧,税法上满足不超过500万,可以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一次性扣除政策指的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应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如果会计核算也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税务查账不会有什么处理的,因为本身税务处理就是一次性扣除,只是会计处理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A105080表税法累计折旧填本年计提金额,清理资产的减少折旧金额在本表不反映,也就是在累计金额中不减少。
你是问什么可以采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吗?一次扣除的话需要按照资产的类别和该类资产一起填报在A105080报表2-7行,同时还应分别根据不同的依据政策填写在11-13行。
根据财税[2018]54号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文件强调得十设备和器具,你说的管存气不属于器具、设备,我理解不能采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这个问题,错不在如何确认收入、成本,而在于开具发票开错了。
通常来讲,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如上所述,既然只发一半的货,自然应当就实际发货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成本,也就不存在上述不符情形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定流程,将多开发票冲销(作废重开或者红字冲减)。
参照财税2012 39号文第七条第一款第一点的情况,该货物出口退税率为0中征税率也为0则适用免税,如征税率不为0则适用视同内销
一、因业务招待(比如:请客吃饭),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过吃饭通常不给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吧),也不得抵扣。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二、送礼不是“业务招待”,应当视同销售。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那么,如果视同销售,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提销项税额,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情形下,就可以依法抵扣了。
我大致讲讲原理吧(条规就不列了,就此问题来讲,也没有太大用处)。
一、账簿不健全(或者说:核算不健全),可以适用核定征收。
二、核定征收,也分核定应税率、定期定额。
(一)如果能够知道收入额或者成本费用额,那就要使用核定应税率的方法;
(二)如果二者皆不能知道,才要定期定额。
如上所述,既然知道“月营业额25万左右”,那再要“定期定额”,那自然是不批准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我来举例子讲。
例如,您公司销售商品甲,收款2260元;同时赠人积分1130分,用这个积分人家兑换了促销品乙。假设甲、乙市场价值一样(我为了计算方便,数字可以随便举)。那么,其实,就是2260元,销售了甲、乙两商品。
借:银行存款 226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 1000
——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
——乙
贷:库存商品——甲
——乙
相关政策依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十三、关于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赠送促销品征收增值税问题: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货物,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二、本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至于“来料加工”,个人理解这不算“生产制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除非特殊要求,现在不要求必须验资。
二、不验资不代表可以不出资(路口没有监控不代表可以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