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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基础,采用会计标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相关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以上各项,除“实验室家具、景观绿化、疫情索赔”外,其他各项应当构成房产价值。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是的,个人认为,您的情况也适用这个政策。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关于摊销开始日期,可以自实际取得这个采矿权开始。至于截止日期,若合同并未明确,则可执行国家这方面法律规定。
其实,“法拍”这个因素本身与这个问题毫无关系。这个问题可以直接修改为:公司取得资产后立即出售,出售开票税点是多少?
也就是说,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一般货物,那就是13%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了。
您可能在问“按照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这个政策。事实上,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不仅仅是没有抵扣,关键在于因何未能抵扣——必须是“法定原因不得抵扣且未抵扣”才行。比如说,如果仅仅是因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自身原因没有抵扣,那就不行了。就要按照适用税率(一般货物13%)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相关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就上述描述,并未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当然,也要看公司章程如何约定了。
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公司需要申请的资质,一般包括办学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培训机构的性质分为:盈利性和非营利性。按照这个分类,办学资质包括的内容如下:营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
二、办学许可证提交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一般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资金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注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注明捐赠热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好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人员组成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 各地区可能会在要求提交的资料方面有所不同,所以一定要详细咨询;
2. 在机构任职的老师一定要有教师资格证,并且没有在当地公办学校任教(退休教师不受影响);
3. 向当地教育主管单位提交以上所有资料,通过审核后会下发办学许可证(未通过会书面说明原因)。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要到民政(非盈利性机构)、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等。
一般情况下,在你提交相关文件在教育局备案之后,会获得教育局签发的《筹办申请同意书》,需要注意的是《筹办申请同意书》不是《办学许可证》,这个同意书只是同意你开办这个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开始装修、招聘以及前期市场调研)并不代表你可以招生上课。这一点是务必要注意的。
在拿到教育局签发的《筹办同意申请书》后,就意味着投资人可以开始启动机构装修了。
三、办学消防验收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验收:机构装修完成以后,一定要进行机构的消防验收,确保机构的各项硬件是符合消防安全的。(通过检查后消防会出具消防检查验收报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次消防验收 办学消防许可证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因此,如果是支付时间变更,不涉及金额变更的,一般不需要重新备案。
建议和您的银行也再沟通确认一下。
1.报关金额与收汇金额不一致,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可能是银行扣手续费,一般只是几十美金,不影响外汇核销.
2.境内机构和个人完成税务备案后,如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或合同执行期限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修改税务备案信息之后,到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
“小微企业”并非增值税概念,而您问的则是增值税问题。这就需要您来补充一下,上述“小微企业”,在增值税范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您好,请参见类似问题
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59044
税金原本就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提。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发生,原本就不应当暂估税金的。您可以详细、具体描述一下您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