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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如果属于上年全职员工,则应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为新入职员工,则可按照起薪当月工资确定。具体情况,也可向当地社保主管部门或者代收机关(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一般来讲,纳税义务发生通常与销售实现、收入确认相关。如上所述,若属于“新职场”的销售业务,则相应税款确应归属于“新职场”的主管税务机关。
纯赞助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做纳税调增缴纳所得税即可,没有其他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如果小额零星业务,销售方方为个人的,单次采购不超过500元,你可以取得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销售蔬菜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开免税发票。
这个主要通过设置一些指标进行评价。
一、 人力资源效率评价指标
包括工作量与产能指标(人均处理量/完成量,任务完成周期/响应时间)、质量与效果指标(工作准确率/错误率,客户满意度,服务质量协议达成率)、成本与效益指标(单位产出的人力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占比)等。
二、 资源效率评价
包括预算与费用控制指标(预算执行率/偏差率,单位运营成本)、资产利用指标(固定资产利用率,软件/系统使用率与价值回报)、流程优化指标(自动化率/数字化率,流程周期缩短)等。
当然,相关指标需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无偿转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基于上述变电站的市场公允价格,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如果业务真实、发票来源合规,本身税务风险不大。当然,这确实违反了会计及时入账原则;况且,无论会计处理还是税务处理,既然乃 是“两年或者一年前”,则应当进行损益追溯处理。
不可以。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开具什么发票,在于税法规定,而非“甲方合同要求”。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与法律不符的,则其约定无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也就是说,对于上述业务,应当分别货物(纲结构件,13%)和安装服务(9%)开具发票。
个人以为,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即企业所得税范畴“成本”),应为1000万元;而其股权转让所得,则为700万元(1700-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如果选择一般计税办法,可以按6%开专票,如果选择差额计税办法只能开5%的发票,如可以选择差额开票功能开5%专票(税额是差额部分对应的税额)。
你是事务所的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是公司内部审计团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五、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关于具体开票项目,您可选按照上述标准确认是否属于免税项目,然后据实比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选择或者添加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