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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编传话:
每年4月之后,税务局会把A级纳税人信用向社会公布,如果不是A级纳税人,目前税务局不主动公布,可以在办税服务厅或者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查询有失分,会有扣分原因。
您好,建议您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来确定。根据您公司考核的目的和想解决哪些问题来确定相关指标。比如对销售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您可以从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回款和创造利润、花费的费用方面来进行选择考核指标。如果想对采购人员采购进行绩效考核,可以从采购价格、质量、达成计划比、采购及时程度、付款方式等综合考虑,也可以制定对标价或完成预算或计划情况、商业企业可以考核毛利高低等方面指标。
您在选择指标时,可以从财务指标和非财指标两方面结合选择。有效的考核一定是多维度的根据目标来确定相关指标的。
不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综上所述,所免者乃是“个人”;印花税由双方各自缴纳,免了买方(个人),不代表免了卖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甲方认为都应该开16点的增值税发票”是错误的;另外,现在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也是13%了。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八、关于董事费的征税问题: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如上所述,既然不在公司任职,应以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即原先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及加成征收计算方法)。依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预扣率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注意,是并入以后的综合所得扣除上述各项;并非劳务报酬扣除一次、综合所得扣除一次,那样就重复扣除了)。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年度口径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没有多出部分,对方应当按照实际付款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你这样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分解成两部分看待,一是A从银行借款,支付银行利息,同时向B提供资金,向B 收取利息。所以票据上是银行开票给A ,A作为财务费用列支,同时开具发票给B 作为利息收入列支。而B 取得A 开具的发票后作为财务费用列支。这个过程中A 会涉及征收增值税。
你所说A 不去开票,那么B 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而且即使A不开发票,也需要缴纳增值税。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替代。
A公司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B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您好!以下回复供参考:
1. 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并没有规定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相关规定: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如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按照第二条要求进行了核定征收,本着不重复征税的原则,不应再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