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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答疑:企业为湖北员工在湖北做核酸检测费用进行报销,员工取得的是个人名字抬头门诊收费票据,票据有财政部监制章,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吗?
答: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一、差旅费、招待费属于不同费用项目。既然提及“差旅费”,则不存在计入“招待费”一说。通俗来讲,“招待费”就是“客户来了,请他吃饭,您公司再找人陪着”;显然与“差旅费”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二、既然合同并未包含,则公司负担外人费用,恐怕难以得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一、不是“开票要做收入”,而是“实现收入”或者“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才能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二、如果存在“售电”业务,当然需要依法开具发票。
关于“超经营范围”,请参考以下两个答疑
(一)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期间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解答
“四、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两个税务答疑可以佐证,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为税务机关所许可,只要业务属实、票实相符则可依法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然,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增加经营项目,其实也无不可;不过一个程序而已。(如果只是临时性开票,而非经常性经营此项目,则只是开票系统增项,不必增加登记经营范围。如果属于经常性业务,则需要增加登记经营范围,同时开票系统增加项目。)
如果属于定额补贴(而非实报实销),则无论金额多少,皆属于工资薪金组成部分。
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二、(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贴皆有免税标准;超过标准理应依法纳税。另外,若以此补贴为名,人人有份发放,则不符合免税条件,理应依法全额缴税。
可以依法据实开具普通发票。
所谓“支付豆”,只是一种名称,其实就是预收款性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相关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此“客人”以自己名义消费(购买),则应当全额开票给此“客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既然“客人”消费,则发票理应开给客人;至于何人付款,只是结算方式而已。打个比方:“客人”全部拿来现金,但他的现金也许是借来的,这都与您公司无关。
借:预收账款 200
库存现金 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9.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88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您好,上述奖品支出,应列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个人取得奖励应计个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预扣预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您好,1.可以开具增值税零税率发票,目前全国除北京等少数地区外,其他大多数地区出口企业都需要开具增值税零税率发票,用于确认外销收入;
2.开具增值税零税率发票不会影响出口退税。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只要和贵司有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以及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员工人数进行计算,如果不需要缴纳,就无须缴纳。否则,应当缴纳。
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401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如上所述,若此样品费用与取得主营业务收入相关关联,则可作为主营业务成本,但应与其所关联主营业务收入匹配确认。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