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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一,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问题二,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问题三,投资人应就投资资管产品纳税,保本的,按贷款服务征税,不保本的,按投资收益,不征税。
问题四,如果出现负差,不能结转到次年。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号)
三、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四、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您是说“以工代训”这件事情,还是说收取“以工代训补贴款项”?
麻烦补充一下,是收入还是支出?
如果销售人员乃是本公司员工,通过职工薪酬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提成以及其他工资奖金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如果销售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则须依法取得发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
矿山在会计层面并非特殊行业,依据一般准则设置会计科目即可。您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进行设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一、外雇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等,理应作为相应劳务服务等费用处理。
二、关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即原先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及加成征收计算方法)。依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预扣率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二)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依法取得相应发票,但取得发票与履行个人所得税义务并不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三)若向个人支付上述款项,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若代开发票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实缴部分可以减除。如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明确,对个人取得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所得,不论取得收入的个人是否申请代开了发票,也不论申请代开发票时是否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时,均应按照该项所得的适用税率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在代扣税款时,将纳税人申请开具发票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金额予以抵减。(当然,若代开发票未代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不能减除了。)
(四)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注意,是并入以后的综合所得扣除上述各项;并非劳务报酬扣除一次、综合所得扣除一次,那样就重复扣除了)。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年度口径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如上所述,既然“需要吊装”,则“吊装过程中掉落,设备毁损”,即为交易尚未完成。因此,此设备从来都是属于您公司,而与对方公司无关,人家没有必要、没有义务作出上述配合。
上述毁损,可以依法确认损失并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不再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可以依法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您好,正常的路径是:根据相关行政法规,没收相关资产,没收环节,被没收方不涉及税的问题(因为这不属于应税行为),接下来是处置环节,如果国资委把资产以投资的形式注入贵司,则贵司按接受投资进行处理,这个环节会涉及到契税、印花税。
如果不是接受投资,而是无偿划拨,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规定,则应按接受捐赠进行处理,即按接受资产的公允价计入当期收入,计算申报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您好,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销售退回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减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及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应该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这种情况不会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销售退回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调整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报告年度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在预提所得税时,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包括冲减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正常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都不会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对应。您好,需要清算的。因为A公司要注销,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注销办理流程为:注销企业若存在发票预存款先办理退发票款手续,待发票款退到企业后才能办理国税注销手续;若企业放弃发票款需打印有企业法人签字的放弃发票预存款声明书,再办理国税注销相关手续。办理人员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办理清税手续,到税收管理员处办理发票缴销手续。一般纳税人在《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上注明撤销原因,并写明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号码,有国税管理所相关岗位签署意见,办理防伪税控系统清缴手续,完毕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的手续。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当月20日前未办理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在次月要按期进行纳税申报;企业当月若有应退税款,不要在当月办理注销手续;企业属于重点监控企业的,应持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与税收管理员进行接洽,有税收管理员签署意见后再办理相关国税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