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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件是黑龙江省税务局2018年第8号公告。具体清单如下:
附件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子项
1 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2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4 合并分立报告
5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6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9 停业登记
10 复业登记
11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12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13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14 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申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15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16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年度纳税申报
17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年度纳税申报
18 个人所得税申报 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19 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 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日常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0 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1 多处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22 多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
23 没有扣缴义务人或其他情况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
24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
25 附加税(费)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26 房产税申报 房产税申报
27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8 土地增值税申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29 印花税申报
30 资源税申报
31 烟叶税申报
32 车船税申报
33 环境保护税申报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
34 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表(A表)】
35 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表(B表)】
36 政府基金规费申报 工会经费(筹备金)申报
37 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
38 申报纳税 政府基金规费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39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养老保险费申报
40 失业保险费申报(部分地区)
41 医疗保险费申报(部分地区)
42 工伤保险费申报(部分地区)
43 生育保险费申报(部分地区)
44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45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46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47 通用代扣代缴申报
48 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年度申报
49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
50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1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
52 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税(费)
53 扣缴个人所得税客户端网上缴税
54 自然人网厅网上缴税
5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5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57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58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59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60 申报纳税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61 电池消费税申报
62 涂料消费税申报
63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64 车辆购置税申报
6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66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67 关联申报
68 委托代征申报
69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70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71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72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73 国别报告
74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75 千户集团数据直报
76 发票类 发票领用
77 代开增值税发票
78 发票验旧
79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80 发票认证
81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82 发票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十万元以下)
83 发票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和电子税务局发票查验模块提供部分发票查验功能
84 优惠办理 增值税优惠备案
85 消费税优惠备案
86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87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88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89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非上市公司递延纳税备案
90 上市公司递延纳税备案
91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备案
92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线上申请邮递办理
93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94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95 证明办理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
96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验证
97 完税证明开具
98 权益维护 纳税服务投诉
99 税收违法检举
10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101 宣传咨询 宣传辅导
102 意见建议
103 宣传咨询 信息查询
104 纳税咨询 12366在线咨询
105 主管税务机关在线咨询
您好,您可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明细往来,也可以单独设置“代管党员活动经费”类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收支都可以通过此科目,收到时增加,支出时减少,但支出要进行明细核算。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开展活动及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硬件设施等用途。因不是用于个人开支,所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相关开支要遵从财务制度,相关开支有合法合规的票据,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
您好,矿山企业也适用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科目,矿山生产同样适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会计科目,比较特殊的是关于采矿权的确认和需要计提相关安全生产、维简类费用,具体矿区权益、矿山开发、开采生产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只是临时性开票,而非经常性经营此项目,则只是开票系统增项,不必增加登记经营范围。如果属于经常性业务,则需要增加登记经营范围,同时开票系统增加项目。
关于“超经营范围”,请参考以下两个答疑
(一)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期间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解答
“四、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两个税务答疑可以佐证,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为税务机关所许可,只要业务属实、票实相符则可依法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然,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增加经营项目,其实也无不可;不过一个程序而已。
首先,我来解释一下“整体受益”与“个体受益”的区别。比如公司缴纳税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不是说直接给某某人多少钱,而是整体使用;比如公路建设、比如义务教育设施等。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计提。关于缴纳,有两种方式:一是2%全部缴纳,再返还部分(一般是60%吧);或者直接缴纳40%(即工资薪金总额0.8%),总之都是一样。也就是说,无论哪种方式,那个40%(即工资薪金总额0.8%)乃是整体使用;如果您只缴纳了这个数,那就对应整体使用了;计提而未缴纳的那个60%(即工资薪金总额1.2%),则由您公司工会自行使用。如果您缴纳了工资薪金总额2%,就会返还一部分(比如60%)给您公司工会(如果未成立,就不返还),由您公司工会自行使用(工会支出)。
先解释几个概念:
一、扣缴,就是支付款项者将个税扣下然后交到税务机关。
二、申报、汇缴
这个要注意了,申报的范围大于汇缴。汇缴申报是各种申报方式中的一种。比如月度申报、季度申报、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等。
如上所述,支付租金一方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他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您就要去申报了(注意:一、不是“汇缴申报”,不能等到年度结束、第二年,是次月;二、不是说支付方扣缴、收入方自行申报可以自行选择,扣缴乃是法定义务,他不履行,应当受到处罚,然后作为征税后续措施,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这要准确理解这个程序)。
麻烦补充一下:上述“给企业开不了发票”,是您自己理解的,还是主管税务机关说的?
这儿我要说明三点:
一、关于是否计提、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当然,我是说“企业”,不是说某个“会计”;企业肯定有他自己的内部管理、审批机制。)
二、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三、不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4370
您好,1.工资按综合所得来计算个税,扣除每年6万元的费用、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如有余额再纳税。租车费用按‘租赁所得’,税率20%纳税,可以扣除800元(4000以下)或20%的费用(4000以上)。
2.年满3周岁就可以扣,不用入学,这属于学前阶段的扣除。
3.按贷款合同规定的开始还款的当月,确定可以扣除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