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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您的表述,上海耀芃和A公司应该是一家公司吧,您从土耳其进口后再卖给上海耀芃,发生的报关费和代理费,可以按收到的发票金额和税率开具,至于货款,合同价是657400,应按乘以1.13开具给对方,在增值税上,主要看进口的增值税和您开具给耀芃的发票的增值税孰大,进口增值税大于等于开给耀芃发票的稅额,您在增值税上没有损失,而您还额外承担了关税费用,这部分如果不想亏钱,也应向耀芃收取。
您好,1、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可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否则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依据财税2014-109号文及2015-40号公告的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如果属于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否则规定征收增值税,适用税率:13%、9%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2.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3.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七)(八)项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均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居民企业间资产划转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存货、设备的,原则上征收增值税。因此,无论是母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还是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划出方需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但是满足税收政策规定的特殊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
依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除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开发产品或房地产企业以开发产品对外投资需视同按公允价值转让房地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外,其他情形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居民企业间资产划转如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划入方按接受投资处理的,属于投资入股方式之一,应当免征土地增值税。
4、契税:(过户价-增值税)*3%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六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5、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依据:财税〔2003〕1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否则,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您好,用专门的工会会计制度,可以在财政部的网站上找到,可参考:http://bgt.mof.gov.cn/zhuantilanmu/rdwyh/czyw/202010/t20201023_3609634.htm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6125
您好,该吸收合并可适用特殊重组,这是税负最低的一种方式,重组过程中,企业所得税方面,不确认所得;增值税方面,重组涉及的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不征收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转让不征土地增值税;承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被吸收方要办理注销清算,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一定限额内由吸收方弥补。
考虑到涉及政策较多,业务较复杂,建议操作时请专业机构协助。
相关政策太多,不一一例举,如对某项政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进一步提问。
您这个“大额存单”,是“银行储蓄存款”吗?
您好,该年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单位支付部分应计入该员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应属于劳务分包,包工头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了其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款。贵司支付分包费用时,无须代扣个人所得税。
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是不同的。主要不同:一是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分包下,干活的民工与分包工程的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方式下,民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构成劳动关系。二是管理方式不同。劳务分包下,民工接受分包单位的管理,而不是总包企业的管理(通俗说,就是只听包工头的),劳务派遣情况下,民工接受被派遣单位的管理。三是费用结算情况不同,劳务分包情况下,分包费用按项目进行决算,而劳务派遣下,是按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外加管理费来计算。
一、1%征收率按照现有文件已经执行到期,暂时没有新的延续文件。(如果“两会”没有消息,可能就不会有了。)
二、当然,无论是否延续,与您上述情形皆无关系。因为上述情形,原本就不适用。
原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文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3%项目,必须同时符合。
这不是“免税”项目,应为“扣除”项目。(注:扣除规定标准之内金额,不一定发多少扣多少。)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您所说“小微企业”,是指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是符合“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小型微利企业?
需要。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